至于那些重犯和將短期出租當成生意的違例者,市區重建局會將他們控上法庭,要求法官判以更嚴重的刑罰,至今已有四人被判罰款。
自5月以來,七人因不定期將私宅違例短期出租,遭市區重建局處以高達5000元的銷案罰款,他們都是初犯。
至于那些出于商業目的,並屢次將私宅短期出租的違例者,市建局會將他們控上法庭,要求法官判以更嚴重的刑罰,至今已有四人因此被罰款。
國家發展部長兼財政部第二部長黃循財日前以書面答複碧山—大巴窯集選區議員鍾奇雄的國會提問時指出,市建局在過去一年來持續加強執法,調查涉嫌違例出租的住家單位。
市建局去年曾擬議推行一套新的短期租房監管框架,但當局在今年5月8日宣布,經過四個月的廣泛咨詢,以及考慮到大多數私宅屋主擔心短期租約將造成治安、隱私和幹擾問題,我國決定不實行新的短期租房監管框架。換言之,本地所有私宅租約仍須至少三個月,否則就算是違法。
談及如何加強監管以及阻止通過愛彼迎(Airbnb)等平台將房子短期出租的行爲,黃循財表示,發布在這類平台上的出租廣告一般沒有關于房子、屋主和出租安排等具體信息,因此有效執法的關鍵不在于從這類廣告下手,而是徹查所有涉嫌短期出租的單位,將違例房東繩之于法。
記者浏覽愛彼迎網站發現,本地出租房源的搜索出現300多個,當中許多是短期出租公寓單位。
黃循財指出,隨著當局加強調查和執法,接下來料將有更多違例者遭罰款或被控上庭。
他也提及,過去曾有違例短期出租的案件涉及房地産經紀與人串通合謀,這些經紀除了面對市建局或法庭施予罰款,房地産代理理事會(CEA)也吊銷他們的執業資格一段時間。
自去年以來四人違例被罰1萬3000元至7萬元不等
自去年以來,有四人因短期出租分別被判罰款1萬3000元至7萬元不等。其中兩人在案發時是房地産經紀,他們利用四家公司的名義租下四個高檔公寓單位,再違例把它們當”民宿”短期轉租給旅客,去年4月各被罰款6萬元,成爲首個觸犯私宅最低出租期條例的判例。
根據案情,他們以假名在包括愛彼迎的不同平台刊登租房廣告,市建局接到公寓居民和管理代理的投訴後展開調查,也上門突擊檢查,揭發有旅客違法住在涉案單位裏。
去年8月,一名35歲男屋主因屢次將弗洛拉路(Flora Road)一個公寓單位用于短期出租,結果被判罰款1萬3000元。另一名34歲男租戶則因違例出租小印度貝當路(Petain Road)和麥肯西路(Mackenzie Road)一帶的多個房地産,今年1月被判罰款7萬元。
除了上述判例,今年5月14日,另有一名38歲房地産經紀被控六項罪名,指他違例出租芽籠和沈氏道一帶的公寓單位及單層排屋,此案未下判。
過去三年,市建局共調查超過2000起違規短期出租私宅的案例,2016年有608起、2017年有820起、2018年則有756起。今年首三個月,該局已著手調查約154起相關案件。根據法律,違例者可被罰款高達20萬元、坐牢長達12個月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