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及新聞部長易華仁宣布設立數據保護專員技能框架時說,新框架旨在培訓有關人員兼具數據保護與數據創新兩種技能,好讓企業妥當地收集與使用數據,利用新興科技推動創新。
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推出相信是全球首個數據保護專員技能框架,旨在培訓有關人員兼具數據保護與數據創新兩種技能,好讓企業妥當地收集與使用數據,利用新興科技推動創新。
通訊及新聞部長易華仁昨天在第七屆個人資料保護研討會上致辭時宣布以上消息。
他說,數據保護不只是一種防禦性措施,要是能妥當管理數據,企業所擁有的數據其實可以成爲優勢,用來創造新商機。
“有優秀數據保護專員的企業將享有競爭優勢,能在確保獲得信任與負責任的情況下,把數據共享合作關系最大化。”
按照個人資料保護法令,所有企業都得委任數據保護專員。
易華仁說,就如人力資源與財務總監在人事與財務方面扮演舉足輕重的角色,在數碼時代,數據保護專員在保護與利用公司數據方面,是至關重要的。
新推出的技能框架闡明不同級別的數據保護專員應有的核心能力,涵蓋初級人員乃至區域總監。新框架可作爲參考,協助企業聘請合適人選以及持續讓員工接受有關培訓。
所需核心能力包括數據保護管理、風險管理、數據泄漏管理、利益相關者管理、數據治理、數據保護審計與保證、數據共享、數據驅動設計思維,以及數據相關道德准則。
今年第四季推出一系列課程 培訓數據保護專員
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已和全國職工總會合作,在今年第四季推出一系列面向數據保護專員的課程,第一年預計有500個名額。
委員會也與新加坡特許會計師協會、新加坡國立大學法律學院、新加坡管理大學學院,以及新加坡理工學院合作,制定更多相關課程。
易華仁說,目前有16家企業與社團表示支持技能框架,如德國生命科學公司拜耳(Bayer)與男裝品牌Benjamin Barker。
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副專員楊子健受訪時說,以數據共享爲例,數據保護專員的本能反應是不分享數據,但這將限制數據的應用潛能。
“我們享用的許多産品與服務仰賴商家之間的合作,但這不意味著我們走另一個極端,肆意共享數據。我們要思考的是,什麽時候、什麽情況下適合分享,以及公司是否做好分享數據的准備等等。”
爲了推動數據創新,同時鞏固國人對商家的信任,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兩個月前剛針對數據流通與創新事宜展開公衆咨詢。
它當時也宣布會加快處理例常資料外泄案件及強制商家通報資料外泄事件。
另一方面,易華仁也宣布新加坡將開始按亞太經合組織跨境隱私規則(Cross Border Privacy Rules)與處理器隱私認證系統(Privacy Recognition for Processor Systems),爲本地企業提供認證。獲認證的本地企業將能與其他國家獲認證的企業通暢無阻地交換數據。
共有21個亞太經合組織經濟體支持該框架,目前只有美國、日本與新加坡三個經濟體委任了負責代理(Accountability Agent)從事認證工作,其他經濟體預計日後會跟上。
本地的負責代理是資訊通信媒體發展局。爲了鼓勵中小企業申請認證,當局將爲它們豁免535元的申請費,直到明年6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