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在20年前非禮男生,潛逃17年的知名心理學家曾增博士被判罪成。法官認爲男生證詞可信,裁決曾增罪成,案展本月29日判刑。
現年59歲的被告曾增面對12項非禮九名男生的控狀,控方以其中五項涉及當時五名13歲男生的控狀進行審訊,余項暫時擱下。
賽夫汀法官星期一(7月22日)下判時說,雖然這些男生的證詞有一些出入,但並不重要。他認爲他們的證詞可信,控方已提出充分證據,因此判被告罪成。
法官案展本月29日,讓律師求情以及讓控方針對刑罰陳詞後判刑。到時也一並處理暫時擱下的七項非禮控狀。
曾增昨天出庭聽候法官定奪,他穿著灰色大衣出庭,站在犯人欄時神情焦慮。法官判他罪成,他臉上露出凝重神情。
休庭後,曾增改穿紅色T恤走出法庭,但還是被攝影記者發現,上前拍他的照片,曾增快步越過馬路。
曾增是國大前社會工作和心理學系的心理學講師,當時39歲的他原定在1999年11月29日到法庭面控,但他棄保潛逃,遭警方通緝,直到2016年落網,從馬來西亞引渡回新加坡,並在過後被控上法庭,獲准以6萬元保釋。
法官昨天判曾增罪成後,控方要還押曾增,促請法官撤銷他的保釋。主控官周士俊副檢察司說,曾增曾經潛逃,如今被判罪成,會有逃走的風險,因此不應讓他保釋,應撤銷保釋。
辯方律師迪瓦利指,曾增在保釋這兩年裏,每次如期出庭。他是因爲母親年紀老邁,才返回新加坡。他沒有理由現在逃走。
但主控官說,被告還沒有控上法庭便逃走,足足逃了17年,可見他是那種隨時會潛逃的人。如今被判罪成,控方提出撤銷保釋的申請是合理的。
法官聽了雙方的話,允許曾增繼續保釋,但要他每天向查案人員報到。
案件是在1999年6月28日至30日發生,地點是當時舊機場路基裏瑪營的房間和廁所內,五名如今30多歲的男生是在參加學校主辦的學習營活動時遭非禮下體。曾增當時受邀主持活動。
案件去年審訊,曾增在答辯時否認非禮這些男生,聲稱他很嚴格,在學習營第一晚便嚴厲懲罰這些男生,以致男生不高興,因此陷害他。
但控方在結案陳詞中指,那些男生不認識被告,也不知道他是誰,因此沒理由陷害他。而且不只一人指控被告,這些人沒理由聯合起來誣陷被告。
根據法律,非禮罪刑罰是坐牢最長兩年,或另加罰款,或另加鞭刑,或者任何組合的刑罰。由于曾增年過50歲,因此豁免鞭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