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代步工具火患頻頻發生,防火專家籲請公衆注意引發住宅火患的種種因素並加以防範,也可考慮添購防火警報器和滅火器以應對緊急狀況。民防部隊則在面簿上再次上傳防火信息,提醒公衆爲個人代步工具充電時應注意的事項。
本地從6月至今已發生不下八起個人代步工具引發的火患,上周四(7月18日)淩晨武吉巴督發生的火患更奪走屋主吳景順(譯音,41歲,私召車司機)的性命,相信是本地第一起涉及個人代步工具的致命火患。
民防部隊數據則顯示,去年全年有74起涉及電動腳踏車和個人代步工具的火患,同前年的49起相比增加51%。
對于近日火患頻繁發生,消防安全經理協會主席許永平受訪時,呼籲公衆應關注不同住宅火患的發生原因,並采取相應防範措施。他舉例:“避免爐竈火患就應該確保烹饪時不離開爐竈,避免個人代步工具火患,就應該按照當局的建議,在充電時避免讓電池過熱。”
他也建議屋主應該在屋內安裝防火警報器,並添購滅火器,以應對緊急狀態。他說:“滅火器有助于自行撲滅小規模火患。目前當局規定,新建或改動消防設計的住屋,都須安裝防火警報器,但我建議所有屋主都安裝,大多數火患傷亡是吸入煙霧造成,警報器能及時探測煙霧,讓屋主有更多時間逃生。”
民防部隊也在昨天(22日)下午更新宏茂橋火患最新進展時附上圖表,教導個人代步工具騎士如何避免火患。其中,民防部隊呼籲他們定期檢查電池,確保電池沒有任何異狀,發生故障時交由專人修理,不要自行嘗試修理。
另外公衆應避免在易燃物或逃生出口附近充電,充電時也應該把電池放在堅硬平坦處,以利散熱,更應該避免隔夜或長時間充電。
爲了防範消防安全風險,陸路交通管理局也規定從2021年1月1日起,所有在公共場所使用的電動個人代步工具,都須符合UL2272標准。
從今年7月1日起,本地零售商也已禁止宣傳、展示或銷售不符合UL2272標准的電動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