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曆多年力爭,仍面對五項交通罪狀的鍾世賢不言棄,堅持抗辯到底。
鍾世賢告訴《聯合早報》,這些年爲了打官司,他請了四五個律師,律師費超過5萬元,被充公的羅厘和貨車有四輛。
認爲案底記錄錯很嚴重
鍾世賢經營水管工程生意多年。當社區領袖超過20年,目前在武吉巴督東服務。
他說,案底記錄錯誤是嚴重的事,會影響國家的制度,應當帶到國會討論,“如果有其他人遇到類似事件,就無法獲得援助了。這是涉及公衆利益的事。”
從2000年起,爲了這項錯誤,他不斷寫信給部長、國會議員,最近也致函哈莉瑪總統以及工人黨國會議員林瑞蓮等,希望議員能把他的案件提交國會,但至今沒下文。
他說,根據刑事程序法,沒有人可以無中生有,安置不存在的“證據”。
“這等于知法犯法,罪加一等。我們不能只是列出法律條文卻不執行。”
今年10月,鍾世賢還有案件待審,與他在2015年7月和2017年6月吊銷期間駕駛有關。
他說,這五項罪狀涉及的一輛羅厘和一輛貨車,還遭當局扣押。
日前在國會三讀通過的公路交通(修正)法案,把駕照吊銷期從原有的三年延長至五年,以對付頑劣駕駛者。吊照期限取決于過去的吊銷次數,即與吊照“案底”挂鈎。
根據內政部兼國家發展部高級政務次長孫雪玲的說法,2018年,有七名駕駛者的駕照被吊銷過至少六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