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職員和公衆爲電動器材充電的地點包括全島地鐵站、巴士轉換站和部分醫院等公共空間和場所。工藝教育學院則禁止任何個人代步工具在校區內行駛或充電。
本地近日發生多起涉及個人代步工具的火患,基于安全理由,全島地鐵站、巴士轉換站和部分醫院等公共空間和場所,禁止職員和公衆爲這些電動器材充電。
兩家醫院爲用戶設充電區
新加坡國立大學醫院從7月初起禁止充電,只允許職員、病患和訪客在肯特崗翼外一個角落爲電動器材充電。該角落設有閉路電視和滅火器。
黃廷方綜合醫院則劃分兩個配有滅火器的充電區,醫院其余地方則禁止充電。亞曆山大醫院同樣禁止充電,目前正考慮在遠離醫院主樓的空地劃分安全充電區。
其他禁止電動器材充電的還包括所有巴士轉換站和地鐵站。工藝教育學院則禁止任何個人代步工具在校區內行駛或充電。
過去兩個月有至少八起涉及不符合UL2272標准個人代步工具充電的火患,使得這類電動器材的安全性再次引起社會的關注。
陸路交通管理局前晚(23日)宣布,有鑒于近期發生的事故,當局正在探討是否應該提前實施UL2272標准生效的日期。
陸交局去年宣布,從2021年1月起,在公共路徑使用不符合UL2272標准的電動個人代步工具將是違例的。
活躍通勤咨詢小組費紹爾博士昨天(24日)在面簿發文說,這個月已有四起涉及不符合UL2272標准的個人代步工具的火患,如果按照原定期限讓用戶繼續使用非符合電動器材直至明年底,似乎不太理想。
滑板車愛好者組織Big Wheel Scooters Singapore會長許得量受訪時指出,雖然提前實施UL2272生效的日期會給用戶帶來不少影響,不過公衆因此不必擔心這類電動器材構成的火患風險。
活躍通勤咨詢小組成員林樹發則認爲,小組的責任是定期評估影響個人代步工具用戶和他人日常生活的現有條例和因素,有鑒于近日發生的多起火患,他覺得有必要檢討UL2272生效的日期。
“無論生效日期有沒有提前,這些不符合規格的電動器材具備火患風險,根本就不應該使用。”
電動踏板車零售商Kernel Scooter總經理金明飛指出,個人代步工具充電造成的火患一般有兩種原因,第一是充電器不具備自動切斷電源的功能,第二是器材內的電池管理系統被拆掉。
充電器須通過嚴格認證才能貼上新加坡企業發展局安全標志。這類充電器一般會在電池充完電後自動切斷電源,不過從網上或二手店購買的充電器可能沒有這個安全設備。
“電池管理系統則負責控制電流,確保器材充電時不會過熱,問題在于一些人爲了以更高時速行駛,會請人拆掉系統。沒有這個系統,充電時就很容易造成電池過熱爆炸。”
金明飛認爲,與其提早實施UL2272標准生效日期,更重要的是要加強公共教育,讓用戶意識到拆掉電池管理系統和過度充電的危險性。
“陸交局也應該嚴格取締不良零售商和提供改良服務的商家,只要不改良電動器材,危險性就會大大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