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委員會即日起撤銷對新加坡評級機構的對等決定(equivalence decision),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強調,這不會影響評級機構在我國的運營,它們的評級仍可通過擔保(endorsement)機制獲歐盟的監管認可。
歐盟委員會星期一發表文告說,在探討金融服務方面的對等決定後,認爲新加坡、加拿大、巴西、阿根廷和澳大利亞這五國的評級機構,達不到歐盟新設定標准。爲此,委員會決定從即日起取消這些評級機構的地位。
金管局發聲明指出,我國評級機構目前都是通過擔保機制進入歐盟市場,因此歐盟此舉將不影響我國信用評級機構業務。
它說:“經歐盟委員會確定,新加坡評級機構能繼續通過現有的認可制度,進入歐盟市場。”
目前,歐盟以外的評級機構,評級要獲得歐盟認可,可通過兩種機制——對等和擔保機制。
在對等機制下,歐盟委員會能夠認可某些非歐盟國家的金融監管或監督制度,相當于相應歐盟框架。
在擔保機制下,個別評級機構可通過在歐盟設立分支機構,爲在其他國家給予的評級提供保證,從而獲得歐盟監管認證。
我國現有四家國際評級機構,它們是標准普爾(Standard & Poors)、惠譽(Fitch Ratings)、穆迪(Moody’s)和貝氏評級公司(A.M. Best)。這些評級機構都是通過擔保機制,進入歐盟市場。
評級機構所做出的任何評級舉動,往往對市場運作和投資者信心起重大影響。在歐盟,評級機構的評級可以用于監管目的,尤其是當銀行衡量投資損失風險以及它們需要多少資本等。
盡管我國現有的評級機構監管制度,不再獲歐盟認可的對等地位,金管局指出新加坡仍列在歐盟證券與市場管理局的名單,被視爲符合擔保機制的法律和監管框架要求的國家之一。
盡管我國現有評級機構監管制度,不再獲歐盟認可的對等地位,金管局指出我國仍列在歐盟證券與市場管理局的名單,被視爲符合擔保機制的法律和監管框架要求的國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