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政府目前不打算降低投票年齡,年輕人可通過文化、社區及青年部的青年行動計劃發表政策建議,並與合作夥伴一起實現他們的願景。
貿工部長陳振聲代李顯龍總理以書面方式答複三巴旺集選區議員林偉傑醫生的國會提問時,指出我國是以漸進方式來決定個人應承擔不同職責的不同法定年齡。
“一個人的權利和責任隨著他心智的成熟逐漸增加,一直到他達到普通法制度下21歲的成年年齡。”
陳振聲指出,一個人成年後以成人身份做出決定,並從事涉及重大個人責任的活動,比如在選舉中投票,從中決定由哪些人來組織政府,以及投選出依據憲法行使監管權和否決權的總統。“這需要經驗和成熟度。”
陳振聲也說,政府意識到許多年輕人想要就國家大事發表意見,並希望有所作爲,政府因此將繼續保持青年行動計劃等平台,讓年輕人發表意見以及爲國家建設做出貢獻。
陳振聲也透露,如果我國今天把投票年齡降至18歲,將有多13萬名青年具備投票資格。
新加坡前進黨秘書長陳清木醫生上周六在創黨儀式上宣布,投票年齡降低至18歲將是該黨重點推進課題之一。
馬來西亞在上個月通過聯邦憲法修正案,將投票年齡從21歲降至18歲。
工人黨後港區議員方榮發也透過書面方式,詢問針對采用電子登記系統後,投票站工作人員是否不再念出選民姓名以及編號。
代李總理答複的陳振聲指出,選民領取選票和進行電子登記是兩個不同步驟,《國會選舉法》規定投票站工作人員念出選民冊上的選民姓名和編號,是爲了讓在場的選舉代理核對他們的選民名單。“這確保只有被分配到這個投票站投票的選民會收到選票。采用電子登記系統後,並不打算改變這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