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對點載客服務監管框架明年6月生效後,大型德士和私召車業者必須持有相關執照,才能提供路邊載客或電召服務。
公交理事會將確保 車資清晰具透明度
公共交通理事會也被賦予權力,確保私召車車資與德士車資一樣,清晰和具透明度,同時也會處理私召車偷吃車資和過度收費的違例情況。
國會昨天(8月6日)三讀通過點對點載客業法案(Point-to-Point Passenger Transport Industry Bill)。根據新框架,陸路交通管理局不再以德士或私召車來區分,而是看車輛是否在路邊載客,或是通過手機應用等接電召工作,來頒發兩種經營執照。一家公司可持有兩種執照。
陸交局將于明年2月開放讓業者申請執照,不過只有經營超過800輛車隊的較大規模業者須申請,與對德士車隊的現有要求一樣。
少過800輛車的電召業者則無須申請執照,這是爲了減少合規成本,鼓勵較小型和新業者擴大增長。不過,這些業者必須遵守安全條例。
所經營的車隊有超過800輛車的拼車業者也須申請執照,業者也須確保司機遵守現有拼車條例。
無牌提供載客服務者則可罰款最高1萬元或坐牢六個月,或兩者兼施。罪成後再違例者,每日會被罰款500元,司機也會被禁止爲這些違例業者載客。
本地目前有約2萬輛德士和4萬5000輛私召車,其中超過三分之二點對點趟次爲電召車程,其余則是在路邊載客。
交通部兼通訊及新聞部高級政務部長普傑立醫生昨天爲法案提出二讀時指出,點對點載客服務惠及乘客和司機,但必須善加管制,否則就會丟失這些利益。
“框架能在促進市場創新開放的同時,保障乘客和司機的安全和利益。”
陸交局將禁業者 實行司機獨家安排
新框架生效後,爲了保持市場開放,陸交局會禁止所有業者實行司機獨家安排,也就是不能限制司機爲其他業者載客。 由于提供點對點載客服務的車輛不斷增加,陸交局也會從明年6月起,取消德士服務供給標准。不過當局規定德士業者須提供傳統的電話呼叫服務,方便沒有智能手機或召車應用的乘客。
多名議員詢問,政府是否能嚴格管制車資,包括爲業者設定最高收費頂限。
對此普傑立指出,新規定只是爲了確保車資具透明度,車資作爲有效的資源配置機制,確保乘客在高峰時段有車搭,讓乘客和司機過去幾年都受益。
“此外,市場上各種形式的服務都需要不同的車資水平。這些服務的範圍非常廣泛,變動性也很大,我認爲最好的做法還是交由市場力量去決定。”
他也強調,私召車業者之所以沒有在高峰時段“砍菜頭”,是因爲如果車資過高的話,公衆會強烈抗議。
公交理事會受詢時同樣指出,車資將交由市場決定,不過陸交局會確保市場開放,讓乘客有多個選項。“公交理事會不打算管制業者如何制定私召車車資,不過爲了保持透明度,業者必須向乘客清楚列明車資,乘客也可選擇乘搭按表計費的德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