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名青年涉嫌在生日會後輪奸喝醉的18歲少女案,兩名涉案的青年認罪已被判刑,其余三名抗辯的青年早前被判罪成後,昨天分別被判刑和打鞭,刑罰介于9年11個月28天加鞭刑八下至13年1個月13天加鞭刑13下。
這起輪奸案發生在2014年1月26日淩晨,地點是皇爵酒店(Duxton Hotel)的一個兩層樓套房內,該酒店目前已不存在,原址已建另一家酒店。
涉案的五名青年案發時介于20歲至23歲,都在服役。他們分別是已認罪被判刑的法達利和哈茲裏,以及目前都是25歲的瑞端、法裏斯及亞瑟。
瑞端、法裏斯及亞瑟經審訊後,今年4月被判罪成,高庭法官吳必理昨天分別判瑞端坐牢13年1個月13天和打鞭13下,法裏斯被判監11年10個月18天加打鞭六下,而亞瑟則被判坐牢9年11個月28天和打鞭八下。
法達利早前已被判監13年和打鞭八下,哈茲裏則被判監11年和打鞭六下。
控方在針對上述三人的刑罰陳詞時指出,案中的少女只是前往參加生日會,但卻被人肆意灌酒,直到幾乎醉得不省人事。而涉案的五人卻在她無力無助的情況下趁機對她上下其手,先後強奸性侵她,導致她在身心和精神上都受到極大的創傷,出現創傷後壓力心理障礙症(PTSD)。
主控官說,受害人的身心創傷報告顯示,她事後下體流血,覺得自己很髒,也不敢告訴家人,只是偷偷用枕頭捂著臉大喊發泄。錄口供和出庭供證時,她都不自覺崩潰流淚,也說時間根本無法撫平她心裏的創傷,她感覺自己的尊嚴已蕩然無存……
主控官:三人毫無悔意
主控官表示,三名要求抗辯的被告顯然對自己的罪行毫無悔意,促請法官判監禁13年打鞭14下至監禁16年打鞭23下。
三名被告分別聘請了代表律師代爲求情,英特法律律師事務所的黃慧玲和陳楚芬分別代表法裏斯及亞瑟,Quahe Woo & Palmer LLC律師事務所的黃元明則代表瑞端。
瑞端面對強奸、性侵及非禮控狀,法裏斯面對強奸、用手指性侵控狀,而亞瑟則面對性侵和企圖強奸控狀。審訊時,三人不否認和少女發生過關系,但辯稱是女方自願的。審訊後,法裏斯的指侵控狀不成立,強奸罪名則成立,另兩人的罪狀則都成立。
律師爲被告求情時都說,他們案發時年少,事後也非常後悔,其中瑞端已結婚還是兩個孩子的父親,他也患有抑郁症,目前還在接受治療,希望法官能輕判。
法官判刑後,法達利和哈茲裏開始入獄服刑,亞瑟則表示有意上訴,目前獲准以3萬5000元保釋等候上訴。
案發當天,少女受法達利邀請去參加生日會,但法達利卻把她灌醉,強奸她後慫恿法茲裏也和她發生關系。其余三人外出回來後也輪流傷害少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