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下判時指出,被告邱貴福是不想假面具被拆穿,無法打消死者堅決要拆穿他的念頭後掐死工程師情人崔雅潔,他幹案時只想讓死者“安靜”並非一開始就處心謀害她,後來發現她不再動彈後才毀屍滅迹,罪不至死,所以判他終身監禁。
“冒牌”洗衣店少東邱貴福掐死情人後毀屍滅迹,謀殺罪名成立後于昨天遭高庭法官林茵倩判處終身監禁,逃過死刑。
他也因年過50歲,豁免鞭刑。法官下判時指出,被告是不想假面具被拆穿,無法打消死者堅決要拆穿他的念頭後掐死工程師情人崔雅潔,他幹案時只想讓死者“安靜”並非一開始就處心謀害她,後來發現她不再動彈後才毀屍滅迹,罪不至死,所以判他終身監禁。
這起轟動一時的林厝港燒屍命案發生于2016年7月12日上午,31歲的中國籍女子崔雅潔在停放于濱海花園通道的一輛黑色寶馬轎車內遭殺害。
被告邱貴福(51歲)涉嫌殺人後駕車載著屍體到處亂兜,直至午夜返回公寓住家。他也讓屍體在車上“過夜”。隔天,他把屍體移到林厝港8巷,買了大量木炭與煤油,花上三天時間焚燒屍體,確保徹底毀屍滅迹。
案件進行了11天的審訊。高庭法官林茵倩今年7月判他謀殺罪名成立,被告面對死刑或終身監禁。
控方在針對刑罰陳詞時表示,被告的殘忍行爲毫無疑問應當受到譴責,但對于是否應判處死刑仍存在一些疑問,因此不反對法官判他終身監禁。
被告的代表律師張俊銘在針對刑罰陳詞時也指出,被告沒有預謀殺害死者,所做的也不算是完全罔顧人命的惡劣行爲。律師說,與其他凶殺案的暴力行爲相比,被告只是因在無法讓死者冷靜的情況下,短暫地掐住她的脖子,卻不幸導致她喪命。
律師也指出,被告在審訊過程中曾就致死崔雅潔作出誠懇道歉,促請法官判他終身監禁。
林茵倩法官下判時特地解釋爲何沒判死刑,她說沒有足夠證據顯示被告案發當天與死者見面是要蓄意殺害她,“他是因爲死者要揭穿他的財務狀況,他想要阻止她拆穿他的面具,還載她到僻靜處與她談話,試圖讓她冷靜。相信他原本的計劃只是想勸阻死者。”
法官也指出,沒有證據顯示被告的攻擊行爲是殘忍惡毒的,也沒證據顯示他曾持久性攻擊死者,他掐了死者的脖子,發現她不再動彈後雖沒有及時求救反而殘忍毀屍滅迹,但這不足以判他死刑。
最後,法官強調,死刑判決是罪犯面對的最終極判決,只應在最慎重的考量之後,才能做出的裁決,她因此判他終身監禁。
被告坐在被告欄裏聽法官判刑,全程顯得冷靜與鎮定,當他得知自己被判終身監禁時臉上也沒有表情。
本地第二起被判刑無屍命案
本案的審訊揭露,破産的被告隱瞞已婚,與死者在2015年展開戀情,並謊稱是洗衣店少東,騙死者交出2萬元給他投資。但被告否認與死者的情人關系,指她是一廂情願。
這是本地第二起在謀殺罪名下被判刑的無屍命案。
第一起發生于1963年,當時的被告洪山尼爲騙取巨額保險金,在暗流洶湧的姐妹島一帶設圈套,帶22歲的女友石清菊(酒吧女)出海潛水時謀害她。石清菊屍沉大海,無法尋獲,但控方憑環境證據,證明洪山尼謀害女友,並有意騙取保險賠償,將他送上了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