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豐收教會創辦人康希稱至少今年內不會參與教會的任何行政事務,並在出獄後的首次公開演講上感謝教徒“選擇留在領袖身邊”,並爲大家因他“受到痛苦、失望或傷心”而道歉。
演講後他向記者確認自己暫時不會講道,也不會擔任行政職務,但仍會出席主日崇拜。
康希(55歲)因失信罪被判坐牢三年半,因在獄中行爲良好,上周四(22日)提早出獄。他昨天下午與妻子何耀珊出席城市豐收教會在新達城的崇拜聚會,並發表大約六分鍾的講話。
他先感謝大家歡迎他的回歸,也透露這應該是他在短期內唯一的公開講話,因爲他需要時間重新調整,回到正常的生活步調,多陪伴父母妻兒。
他向教衆道歉說:“法院判我失信罪成立,我誠心接受這樣的判決,也虛心服完了刑期。這個過程中,你們因爲我而受到痛苦、失望或傷心,我只想表達最真心的道歉。”
他也說:“謝謝你一直沒有放棄。謝謝你選擇留在領袖身邊,一起重建教會。這樣的情份,我永遠也還不清。”
康希與教會副手陳一平牧師、前財務經理黃玉音和陳紹雲、基金經理周英漢、管委會員林嶺恒于2010年5月被人舉報挪用教會公款,爲康希妻子何耀珊制作專輯。慈善總監和商業事務局分別展開調查。
慈善總監于2017年宣布六人再無資格擔任教會任何行政職務,相當于“撤銷令”(removal order),以保護教會財産。慈善總監也向城市豐收教會發布禁令,禁止教會在沒有提前申請的情況下,再次聘請這六人。
在刑事責任上,六人于2012年被控上法庭,案情顯示教會分別在2007年8月17日和2008年10月7月,將建堂基金中的1300萬元和1100萬元分別用來認購Xtron債券和Firna債券,但實際上是將教會資金轉給這兩家公司。其中,Xtron曾替何耀珊制作專輯,並把債券收益用在制作何耀珊的英語唱片。
案件經審理和訴辯雙方上訴後,六名被告的罪名在2017年4月都獲得減輕並減刑,其中康希的嚴重失信罪改爲一般的失信罪,刑期從八年減到三年半。目前還在牢中的是曾企圖潛逃出境躲避刑罰的周英漢。
教會放棄向周英漢及其公司
追討所拖欠2650萬元債務
周英漢原本還面對城市豐收教會的民事訴訟。不過,教會已在今年7月23日召開特別大會,通過投票決定不再向周英漢及其公司追討所拖欠的2650萬元債務,並放棄對該款項的所有權益。
教會8月12日在網站上發布信息,指教會在2009年和2010年向周英漢和投資公司AMAC追討投資本金和利息不果,才會在2014年興訟。
今年6月2日的年度大會上,教會董事局表示欠款問題懸而未決,教會需要做決定。投票有兩個選項,一是停止追討債務並永久放棄追討的權利,二是繼續盡一切方法去追討欠債和利息。
追債可能導致AMAC公司破産清盤,周英漢也可能會破産,但涉及的法律費可能介于3萬元至35萬元不等,還不一定能取得成果。投票結果顯示,有50.6%的執委會成員贊成放棄追債,47.6%的人支持追討,1.8%成員棄權。
因此,教會最終放棄向周英漢和AMAC追討總值高達1630萬元的本金和1016萬元的利息。(王康威支援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