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下周複會時,政府將正式啓動修訂《維持宗教和諧法令》的程序,將相關修正法案提呈國會。
這項近30年前制定的法令從未動用,但李顯龍總理指出,如今社交媒體時代給維持社會和諧帶來全新挑戰,法律必須調整以確保能適時與全面地應對新的問題。
他說:“政府從未得使用《維持宗教和諧法令》所賦予它的權力,但單是法令的存在已幫助我們維持人們經常視爲理所當然的和平與和諧。”
李總理星期一(8月26日)出席新加坡宗教聯誼會(Inter-Religious Organisation, IRO)70周年慶祝晚宴時,談及政府即將提呈國會修訂的《維持宗教和諧法令》。他重申,政府已針對擬議中的修訂內容,廣泛征詢各宗教領袖的意見。
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上個月在一場研討會上透露政府已就該法令的修訂,爭取到各主要宗教、團體和組織的大致共識。他也指出,法令修訂時會在民間進行充分討論,並且會提呈國會辯論。
針對爲何一項過去近30年沒派上用場的法令這時要修改,李總理在講話中提到社交媒體使用的普及化。他解釋,與30年前比較,情況如今大不同,現在人們可以隨意地在網上傳播仇恨和假信息,在社交媒體上更可能接觸到具冒犯性的內容。
他也提醒,盡管國人在實踐宗教信仰時會嘗試尊重新加坡是個多元種族與宗教的國家,但同時各宗教的信徒也屬于更廣大的國際圈子,受宗教外部趨勢與發展的影響,一不小心容易把“別人的問題”和“別人的戰役”引進來。
李總理沒有說明法案的具體修訂內容。他指出,新加坡自獨立以來已變得更團結與和諧,現在各宗教之間能以更公開和坦誠的方式討論一些敏感課題,但這不意味政府抱有任何幻想,認爲社會宗教的斷層線會因此消失;新加坡成功建立和諧的多元宗教社會,是因爲大家非常認真看待宗教課題。
他說:“我們不能接受大家毫無約束和不受控制地討論宗教,更不能接受有挑釁意味和亵渎宗教的漫畫、表演或視頻內容,我相信下來很長時間我們都不可能放寬限制。”
李總理指出,政府1990年制訂該法令,便是要爲各宗教群體設定一些處理宗教課題的基本規則。他也表揚宗教聯誼會的領袖協助新加坡建立了社會互信,讓大家能夠不時討論一些敏感問題,他們在社會出現緊張情緒時,也扮演穩定劑的作用。
配合慶祝創立70周年,新加坡宗教聯誼會也與中區社區發展理事會合作,重新推出新的數碼平台“我們是新加坡公民”(We The People of Singapore),以制作更多適合本地網民的數碼內容與宣傳,讓大家更了解本地不同的宗教與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