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佛士教育主席兼總裁的周華盛駁斥,所謂的協議僅是一張手寫的“友好字條”,用來告訴身邊親友們兩人已和好,字條不具法律效力。周華盛也稱,他確實有幫黃鴻年找到准買家,但黃鴻年卻提出諸多要求,導致交易最終告吹。
本地富商黃鴻年與周華盛在一場香槟飯局上立下“協議”,由周華盛幫忙尋找買家,以6000萬余元買過黃鴻年在萊佛士教育的股份。脫售股份的交易最終泡湯,昔日好友對薄公堂,黃鴻年要求周華盛賠償他因無法脫售股票而蒙受的2655萬元損失。
身爲挂牌公司萊佛士教育(Raffles Education)主席兼總裁的周華盛則駁斥,所謂的協議僅是一張手寫的“友好字條”(friendly note),用來告訴身邊親友們兩人已和好,字條不具法律效力。周華盛也稱,他確實有幫黃鴻年找到准買家,但黃鴻年卻提出諸多要求,導致交易最終告吹。
這起民事官司昨天在高庭開審,發起訴訟的是擁有“股市金手指”之稱的黃鴻年,以及他名下的黃鴻年美術館,兩者是萊佛士教育的第二大股東,目前持有約12.9%的股份。
結識長達10年好友 兩家人不時一起出國
周華盛則是萊佛士教育創辦人,連同妻子是公司大股東,持有33.58%股份。他與黃鴻年是結識長達10年的好友,兩家人不時一起出國,周華盛夫妻與黃鴻年的妹妹黃秀花也是朋友兼鄰居。
根據訴方開庭陳詞,2017年9月底,在黃鴻年不知情的情況下,萊佛士教育宣布私下配售新股計劃。這意味著,黃鴻年當時所持有的12.88%股份將被攤薄。
黃鴻年對此不滿,隨後致函董事局,要求召開股東大會,投票表決是否罷免周華盛所有公司職務。黃鴻年坦言,他當時已不再把周華盛當朋友。
協商後由周華盛找買家 以每股0.44元買黃鴻年股份
四天後,即10月16日,兩人在黃秀花的洋房碰頭和吃晚飯。周華盛稱,當時氣氛友好,一夥人邊喝香槟邊聊天。針對兩人在萊佛士教育的分歧,黃鴻年提議買下周華盛的所有股份,或讓周華盛買他的股份。
訴方的立場是,兩人協商後決定,由周華盛尋找買家,以每股0.44元的價格,在同年11月15日之前,買過黃鴻年的股份。按照黃鴻年所持有的股份計算,買家會以6012萬元買過股份。兩人在協議書上簽字,接著舉杯慶祝。黃鴻年也同意向董事局撤銷罷免周華盛的提議。
高級律師文達星與律師賈伊坎特(Jaikanth Shankar)在訴方開庭陳詞中指出,盡管一言既出,驷馬難追,甚至有白紙黑字的簽名,周華盛卻違反君子承諾,沒有履行幫黃鴻年脫售股份的約定。
黃鴻年因沒能在協議好的價格脫售股票,虧損數額估計介于1503萬元至2655萬元。
辯方高級律師楊康海則駁斥,私下配新股的糾紛發生後,黃鴻年數次約見周華盛,包括在植物園散步時,向周華盛表達他的不滿,並且說要給周華盛制造麻煩。
由于黃秀花親自出面邀約飯局,周華盛才決定出席,並且在飯局上與黃鴻年達成共識,由周華盛親筆寫下一張“友好字條”,告知雙方親友兩人已和解。
辯方稱字條非合約或協議
辯方強調,那張字條並非合約或協議,因爲沒有任何理智的人,會以爲能在公園散步時或社交飯局上,立下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合約。
事後,周華盛確實也幫黃鴻年牽線,找到一名有意買下股份的潛在買家,但黃鴻年卻提出諸多條件,導致交易最終沒有談成。
在通譯員的協助下,黃鴻年昨天開始上證人欄,以英語和華語供證。這場官司今天和明天續審。
萊佛士教育曾經輝煌,在2008年的市值高達26億元,但目前的市值還不到當年的十分之一,昨天傍晚閉市時報價0.0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