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部門檢討委員會經過一年多的探討後,于本月13日向律政部和社會及家庭發展部提呈報告。報告建議橫跨離婚前、辦理手續期間和離婚後三個階段。
離婚的過程往往充滿怨氣和怒火,家事司法制度檢討委員會建議政府從上遊著手“滅火”,通過設立一站式網絡平台傳遞離婚須知,鼓勵夫妻入禀法院前就接受輔導或調解,這不僅能減少離婚時的敵對狀況,甚至有助挽回婚姻。
這個由律政部、社會及家庭發展部、家事司法法院、社區機構代表和學者組成的跨部門檢討委員會,經過一年多的探討後,于9月13日向律政部和社會及家庭發展部提呈報告。當局從即日起展開公共咨詢。
報告聚焦于如何協助夫妻和平離婚,援助建議橫跨離婚前、辦理手續期間和離婚後三個階段。
檢討委員會建議設立的一站式網站會集合所有跟離婚相關的資料、資源、服務和計劃,例如夫妻關注的住屋和財務問題,以及可能對孩子造成的沖擊等。網站也應讓當事人有機會審視離婚的決定。
當局可通過這個平台鼓勵夫妻在入禀法院前接受輔導或調解,若當事人因此改變心意,可被轉介去接受進一步幫助以修複婚姻。要是他們執意離婚,輔導則有助怨偶解決糾紛和管理情緒,避免沖突惡化,在離婚時鬥得兩敗俱傷。
社會及家庭發展部長兼國家發展部第二部長李智陞昨天(19日)到訪宏茂橋家庭服務中心,跟六個離婚援助中心的代表進行會談。
針對這份報告,他接受媒體訪問時指出,委員會的建議以“療愈”和“修複”原則爲基礎,緩和離婚對家庭造成的劇烈沖擊。“夫妻有時會陷入敵對狀態,把離婚視爲零和遊戲。希望他們接受輔導後能複合,……就算最終分開,他們也應該清楚離婚會對孩子産生哪些影響。”
在面對離婚煎熬的當兒,檢討委員會希望當事人無須因司法程序複雜而感到惶恐無措。委員會因此建議簡化家事司法條例(Family Justice Rules)。
目前,不同申請涉及不一樣的程序,一些須發出傳訊令、另一些以推事庭投訴或是原訴傳票的形式進行。若建議獲采納,無論是離婚、臨時庭令或跟孩子相關的申請,都能以同一張表格提出,程序也盡可能一致。
離婚未必是終點,男女雙方可能因子女探望權的問題繼續爭吵不休。
委員會:可給法官更多選項
報告中指出,現在法庭在處理這類案件時,可以判違反庭令的一方罰款、坐牢或是取消他的照顧與看管權,不過這樣的懲罰過于嚴厲,審案程序也非常冗長。
委員會認爲,應該給予法官更多選項,譬如以調解的方式找出根本問題、要違規的一方彌補對方的探視時間等。
新加坡律師公會會長維賈延德蘭受訪時指出,要掌握家事司法條例對律師來說已不容易,更何況是一般人。簡化條例是很好的做法,讓沒有聘請律師的人不至于因爲不理解情況而做出錯誤選擇。
另一方面,委員會還建議加強對失去心智能力者的保護,以及給予他們的代理人(deputy)更多幫助。
其中一個做法是爲代理人提供更多培訓機會,好讓他們明白代理人的職責。目前想要受訓的代理人得參加工作坊,未來有關機構可考慮把資料放上網,方便他們自行學習。
此外,委員會也鼓勵那些陷入家庭糾紛的代理人參加調解或輔導,只有自身情況得到緩解後,他們才能給予被代理者更好的照顧。
公共咨詢會進行至11月1日,公衆可上民情聯系組網站提交看法。律政部和社會及家庭發展部會參考公衆反饋,來決定采納哪些建議。
兩機構也成離婚援助中心
另外,社會及家庭發展部委任多兩個機構爲離婚援助中心,它們是是宏茂橋家庭服務中心屬下的Thrive Parenting!,以及Healing Hearts@飛躍。本地目前有六個離婚援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