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萬禮火化場員工收“壓驚紅包”一案,貪汙調查局昨午(9月19日)宣布已完成調查,共有33人被處分。其中17名在萬禮火化場工作的國家環境局職員,因收賄觸犯防止貪汙法令,被貪汙調查局嚴厲警告,他們也將面對環境局的處分。
另外兩名環境局資深官員雖然本身沒受賄,但知情不報,也將面對環境局的紀律處分。
與此同時,來自殡葬業的14名員工也因行賄而被嚴厲警告。他們分別來自九家殡葬公司,當中也有自由業者。14人中有12人是因爲向環境局職員送紅包,以換取更順暢的萬禮火化場火化程序而觸犯防止貪汙法令,另外兩人則是因教唆行賄而觸犯法令。
貪汙調查局說,當局是在去年10月接到環境局有關萬禮火化場職員接受殡葬業者紅包的通報。貪汙調查局在完成內部調查,並咨詢了總檢察署的意見後,向17名環境局職員和14名殡葬業員工發出嚴厲警告。
根據本地殡葬業習俗,殡葬人員把遺體送往萬禮火化場火化時,一般會代表死者家屬把“壓驚紅包”交給火化場職員。可是,這個做法在今年初引發爭議,貪汙調查局因此傳召涉案的環境局職員以及殡葬業人員問話。
從中獲利即屬貪汙
事件引起廣泛關注,公衆反應不一,有些人認爲給紅包是傳統習俗,應寬容看待;其他人認爲利用紅包換取“優待”的做法不公平,應被視爲貪汙。
針對公衆的疑慮,貪汙調查局解釋,只要雙方沒有貪汙的意圖,贈送禮物,包括紅包的行爲並不觸法。倘若是爲換取任何的利益而送禮,雙方都將被視爲貪汙。例如,在這起案件中殡葬業者是爲了在火化場得到“方便”,想讓整個火化程序更順利而給紅包。由于殡葬業者從中獲得實際利益,因此屬于貪汙。
就有不願具名的殡葬業者告訴《聯合早報》,有同行通過給紅包,讓死者家屬能提早進入空置的儀式廳,甚至是在規定的時間之前就開始火化儀式;也有業者要求火化場職員提前查詢儀式廳和火化爐的預訂情況。
貪汙調查局勸請公衆,如果對方是公務員,千萬不能送禮,或在他們身上花錢。在防止貪汙法令下,任何公務員任職期間若接受任何禮物,無論是現金、物品還是服務,都等同于受賄。
當局也強調,他們重視所有舉報,無論賄賂行爲涉及的數額多寡、舉報者是否匿名,只要舉報內容屬實,貪汙調查局都會認真看待,嚴加追查。
國家環境局受詢時則說,當局嚴正看待相關指控,因此通報貪汙調查局。當局表示,將對違反公務員指導手冊的17名職員和兩名資深官員采取適當的紀律處分。當局提醒萬禮火化場與骨灰安置,以及蔡厝港墳場的職員不能接受公衆的紅包,也在設施內放置更多相關告示,並加強監管工作。
擁有37名會員的殡葬協會受訪時指出,已促請會員遵守環境局的指示,嚴禁以任何形式的禮品贈予火化場員工。協會會長洪子生說:“我們在過去幾個月的會議上都一再向會員灌輸這一點。作爲殡葬業者,我們也有責任教育公衆不能向火化場員工行賄。”
針對公衆的疑慮,貪汙調查局解釋,只要雙方沒有貪汙的意圖,贈送禮物,包括紅包的行爲並不觸法。倘若是爲換取任何的利益而送禮,雙方都將被視爲貪汙。例如,在這起案件中殡葬業者是爲了在火化場得到“方便”,想讓整個火化程序更順利而給紅包。由于殡葬業者從中獲得實際利益,因此屬于貪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