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和緬甸簽署雙邊投資協議,確立條規保障兩國企業互相到對方國家投資。
我國是緬甸最大投資國
貿工部長陳振聲到訪緬甸首都仰光,昨天跟緬甸投資與對外經濟關系部長當吞共同主持了兩國的第七屆聯合部長級工作委員會會議。兩人在活動場邊簽署了促進和保護投資的雙邊投資協議。
新加坡是緬甸的最大投資國,累計至今年8月,我國對緬甸的投資金額達221億元美金(約等于305億新元)。
陳振聲在貿工部昨天發出的文告中說,這項雙邊協定將爲兩國的投資者創造一個更親商的環境,爲雙邊投資提供更好的保護。
貿工部指出,有了這項協議後,緬甸政府將確立條規依法對待我國的投資和投資者,反之亦然。
到緬甸投資的本地企業能享有更好的保障,以及可在發生糾紛時通過國際仲裁來解決問題。
這有助營造一個更穩定的環境,讓企業更有信心,進而推動兩國的投資往來。新緬雙邊投資協議也能輔助亞細安各國早前簽署的亞細安全面投資協定(ASEAN Comprehensive Investment Agreement)。
新緬聯合部長級工作委員會成立于1995年,是促進兩國經濟合作的平台,委員會專注于貿易和投資、金融,以及法律三大方面。
委員會也討論了如何加深投資、標准與審查、教育、食品和農業等領域的合作。
陳振聲在仰光期間還會見了仰光首席部長彪明登、規劃和財政部副部長塞昂。他們針對有關仰光的新發展和經濟合作交換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