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踏板車用戶日後或須先通過理論測試,才能獲准在公共道路上騎行,用戶也應該至少滿16歲,而且或都必須買保險。
涉及電動踏板車的事故不時發生,最近還奪走一條人命,活躍通勤咨詢小組向政府提出五大建議,檢討活躍通勤條例,加強公共道路的安全。
領導咨詢小組的教育部兼社會及家庭發展部高級政務次長費紹爾博士昨天在面簿貼文透露,小組已向政府提交了最新一輪的建議報告。
交通部兼衛生部高級政務部長藍彬明醫生隨後在面簿說,交通部已接到新建議,並會研究這些建議,在適當時候做出回應。
這是咨詢小組自2015年成立以來,提呈的第三套建議報告。這包括:強制規定電動踏板車用戶必須先通過理論測驗,才允許在公共道路上騎行。
此外,小組也建議對電動踏板車用戶實施最低年齡限制,滿16歲之後才能在公共道路上騎車,否則須有大人監督才能騎行。
小組也建議,先規定商家如送餐業者,爲使用電動踏板車工作的員工購買第三方責任保險,以後所有電動踏板車用戶也須買保險。費紹爾說,在下來一年裏,小組將積極觀察情況,並協助業界和社區爲強制所有電動踏板車用戶都須買保險做好准備。
此外,用戶騎車時也不能使用手機,除非手機是裝在器材上或免手持使用。這項建議也涵蓋其他個人代步工具如腳踏車、電動腳踏車、電動助行器等。小組也建議推出一套行爲准則,指導行人如何安全地與他人和活躍通勤器材用戶共用道路,例如在行走時應該盡量靠左。
費紹爾:有必要迅速落實建議
費紹爾也說,他與咨詢小組成員對于65歲婦女王美英傷重不治的消息感到非常難過。王美英上周六晚上騎腳踏車回家時,在勿洛北一條共用道上被電動踏板車撞至重傷,入院五天後不治。
陸路交通管理局前晚證實,涉案的電動踏板車重量和寬度都超出規定,肇事騎士使用的是違規器材。
費紹爾指出,過去幾個月,個人代步工具的使用成爲爭議的問題,雖然有人反對這類器材,但也有人表示這類代步工具讓他們日常生活交通更便利,也便于就業。
“這起悲慘事故凸顯迅速落實咨詢小組建議的必要性,以及必須繼續加強教育和執法,打造安全騎車文化。”
活躍通勤咨詢小組成員林樹發受訪時也說:“不管出台什麽條規,最重要的是使用者必須了解和遵守規則,注意行人安全,就可以避免意外發生。”
至于爲何建議把電動踏板車用戶最低年齡定在16歲,他說:“這是電動的器材,用戶若年紀太小,萬一發生事情,未必懂得怎樣反應。我們也參考了公衆的反饋,這也是配合其他條例,如滿16歲之後才能夠注冊電動踏板車。”
探討推出保費更低 更全面第三方責任保險
活躍通勤咨詢小組與陸路交通管理局下來一年裏,將同保險業界合作,探討如何爲電動踏板車用戶推出保費較負擔得起、更全面的第三方責任保險。
咨詢小組昨天提交給政府的其中一項建議是,先規定商家如送餐業者,爲使用電動踏板車工作的員工購買第三方責任保險,以後所有電動踏板車用戶也須買保險。
對于爲何不建議馬上規定所有電動踏板車用戶都須買保險,小組指出,目前市面上的第三方責任保險的保費每年約要100元,相對于電動踏板車的售價而言,很多用戶可能覺得價格太高,特別是每年都得付保費。
此外,現有爲個人提供的保單列明一些不保事項,如果受保人是在工作時騎行或違反規則,是無法獲得賠償的。這也將影響事故受害者索賠。
“咨詢小組和陸交局需要更多時間與保險業者合作,研究個人保單的風險承擔群、設計和結構。這將有助開發更負擔得起、更全面的第三方責任保險産品,而不會過度限制賠付條款,不論是針對單獨保險産品,或個人意外保險或汽車保險的附加險。”
有鑒于此,小組決定借鑒日本的經驗,建議分階段落實計劃,先規定商家須投保,再擴大到所有用戶。
根據早前的媒體報道,本地目前有至少四家保險公司推出專保個人代步工具使用者的個人責任保險,業者包括職總英康、Etiqa、安盛保險和新加坡汽車公會,一年的保費介于54元至96元。索賠項目一般涵蓋使用者傷亡,以及意外所導致的第三方損失等。規模較大的送餐業者包括Deliveroo和GrabFood都已爲送餐員投保,Foodpanda也在本月初開始這麽做。
活躍通勤咨詢小組成員林樹發受訪時指出,若強制所有電動踏板車用戶都須買保險,投保人數一增加,就能把保費降低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