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共有299人因涉及個人代步工具意外而受傷,須到醫院接受治療,當中包括259名個人代步工具用戶,以及八名行人。
基礎建設統籌部長兼交通部長許文遠昨天(11月5日)以書面答複官委議員、新躍社科大學商學院副教授特斯拉博士(Walter Theseira)的詢問時,透露全國創傷資料庫提供的數據。
在所有個人代步工具(簡稱代步車)受傷案件中,有16%是重傷,21%爲中等,63%爲輕傷。
不過許文遠指出,由于沒有足夠公開數據,因此較難比較我國與其他國家的代步車事故受傷案例。
另外,去年有1836人因腳踏車事故須送院治療,涉及電單車和汽車事故受傷的則有5700人和6743人。
禁令實施首天100多人被警告
在這些案件中,受重傷的約4%,7%爲中等,89%爲輕傷。
涉及電動踏板車(簡稱電板車)的事故不斷,政府決定從昨天起禁止電板車在人行道使用。禁令實行首日,陸路交通管理局執法人員昨天到宏茂橋、大巴窯和裕廊巡邏,截至下午5時,當局已對100多名違例者發出警告。
在兩個月的寬限期後,從明年1月1日起,違例者可被罰款高達2000元或坐牢三個月,或兩者兼施。
當局在回複《聯合早報》詢問時也強調,在這期間,也會對行爲極爲惡劣的電板車騎士采取嚴厲的執法行動。
記者昨早走訪實龍崗和宏茂橋一帶,發現人行道上的電板車數量明顯減少,在一個小時裏只有四名電板車使用者騎上人行道,其中三人是送餐人員。
在實龍崗工作的李立雯(29歲,護士)受訪時指出,NEX購物中心外的人行道常見騎著電板車的送餐人員三五成群聚在一起,不過她昨天在午餐時間發現只有騎腳踏車或電單車的送餐人員聚集。
“人行道上也幾乎沒有電板車,我已經很久沒有看到人行道那麽安甯了,這樣一來行人肯定會比較安全,不用邊走邊擔心會被撞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