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騎電動踏板車載著朋友在馬路上行駛,19歲青年追尾撞上汽車,兩人飛墜在馬路上,朋友身體多處受傷。
這起事件發生在去年6月12日晚上11時45分左右,在勿洛北2街,靠近勿洛北3街第129座組屋的路段。
這名青年梁松亞後來被逮捕並控上法庭,面對兩項罪名。控方以魯莽行爲導致他人受傷罪提控他,另一非法在馬路上騎電板車罪名則交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
被告昨天認罪後,法官下令控方提呈報告,以決定他是否適合接受緩刑監視,案展12月11日下判。
根據案情,被告當時騎電板車載著17歲的朋友,在馬路的中央行駛。當時天色昏暗,電板車沒裝上車前燈。
他原本騎在一輛汽車的後方,但在接近一個停車場的出口時,那輛汽車突然放慢,但沒有轉進停車場,反而作非法U轉。
被告聲稱他當時想要刹車,但是制動器失靈,結果一頭撞上汽車右邊司機座位的車門,他和朋友雙雙飛墜在馬路上。
被告的朋友隔天接受治療,醫生發現他的右膝蓋、左胸口、左前臂受傷。調查顯示,汽車的右側鏡損毀、車門凹陷,但電板車沒什麽損壞。
警方未能起獲肇事的電板車,被告聲稱,他事後將電板車賣掉。
由于汽車非法U轉,車主黃寶輝觸犯了公路交通法令,受到當局嚴厲警告。(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