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人員在四天行動中,同時在加冷布丁、淡濱尼和蔡厝港等73個地點的36個注冊商號展開行動,起獲約200份電子器材和生意記錄。另有41人正協助當局調查。
一個口袋進、一個口袋出,非法集團虛設供應鏈,讓貨物在虛假公司中無限循環並從中賺取消費稅稅差,不過“旋轉木馬式”的騙局被執法人員識破,共10名疑爲犯罪集團要員被捕。
以新條例新權限取締違例逃稅行爲
這也是消費稅法令新條例生效後,執法人員首次動用新權限,取締試圖從稅務回扣中套利的違例逃稅行爲。
國內稅務局昨天(11月13日)發文告透露,當局上個月23日和24日,及本月12日和13日,展開全島逮捕行動,打擊涉嫌進行“旋轉木馬式”消費稅逃稅騙局(GST Carousel Fraud)的犯罪集團。
執法人員在四天行動中,同時在加冷布丁(Kallang Pudding)、淡濱尼和蔡厝港等73個地點的36個注冊商號展開行動,起獲約200份電子器材和業務記錄。另有41人正協助當局調查。
這類旋轉木馬式騙局一般的幹案手法,是經由虛設的供應鏈將貨物出口。供應鏈裏的公司雖然看起來毫無關聯,實際上卻是由一個幹案主謀一手操控。
這些公司在貨物轉手過程中,先是第一方的負責人賣出貨物後消失,沒有上繳消費稅。貨物經過輾轉,出口給另一家海外公司,出口方又從中賺取進項稅(input GST)回扣。
貨物甚至還能循環使用,由海外再度進口並重回供應鏈,重複上述手法。
在一些案例裏,可能連進出口的貨物都沒有,各公司間的交易只是賬面上的記錄,又或是申報爲出口的貨物實際上還在國內市面上,以不含消費稅的價位出售,間接形成不公平的優勢。
國會去年通過消費稅修正法令,加強稅務局取締稅收犯罪的能力,新條例今年起生效。
根據現有法令第83E節第一條款,消費稅署長如果有理由相信任何人觸犯以下條例,就可將他逮捕,無需逮捕令。
這些條例包括,與退稅條款下尋求退稅的相關蓄意逃稅行爲,或通過退稅途徑協助、縱容他人逃稅,及持有被搜查的漏稅物品等。
稅務局如今面對有組織犯罪集團
稅務局稽查及電腦搜證署助理局長翁漢文指出,逃稅者的面貌逐漸改變,當局過去調查的多爲沒有完整申報收入,或申報不符合稅務條例開銷的商人,但現在與他們交手的是有組織的犯罪集團,集團成員可能曾參與犯罪活動。
“一些嫌疑人可能很不合作,他們會試圖銷毀紙質文件或拒絕交出證據。有了新的逮捕權限,我們的調查人員能更有效把違法者繩之以法。”
稅務局強調,當局嚴正看待消費稅詐騙行爲,並會毫不猶豫對違法者采取嚴厲的執法行動。
根據法令,任何蓄意逃稅或協助他人逃稅者,可面對高達相等于少報稅收額三倍的罰金,以及最多1萬元罰款或監禁最長七年,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