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家族企業將旅遊、購物等私人開銷,當成營業開銷,或呈報支出過高的薪水給家庭成員,以此索取稅額扣除。
國內稅務局公司所得稅署高級經理胡少昆指出,公司呈報所得稅時,不應將營業開銷和私人開銷混爲一談。例如私人娛樂、飲食、購買名牌貨和機票等私人花費,不應被視爲可索取稅額扣除(tax deduction)的營業開銷。
今年7月,一對同爲公司總監的夫妻就因逃稅逾17萬5000元而被治罪。他們爲了利用購買名牌包包、珠寶等私人開銷索取稅額扣除,不惜僞造單據做假賬,結果分別被判坐牢四周和六周,也需繳付超過100萬元罰款。
胡少昆說,稅務局也發現一些家族企業支付給家人過高的薪水,而且有時該家庭成員根本沒有在公司工作。“就算公司完全由一名業者持有,業者與公司的所有交易也應在常規基礎(arm’s length)上進行,包括薪水在內。”
根據稅務局的“自願披露計劃”,納稅人就算曾經報錯稅,只要肯“自首”,交代過去所犯的報稅錯誤,就能獲得當局“從輕發落”,減少罰款數額。
爲確保稅務行政工作維持高效,稅務局將盡可能簡化稅務合規程序,投放資源教育納稅人並與社區合作,幫助納稅人從一開始就懂得如何正確報稅。
稅務局也表示,當局和會計與企業管制局在與五家會計軟件開發公司合作,共同制作一套進階版會計軟件,並將從本月開始逐步推出。除了優化報稅流程,軟件能將文件的准備與提交過程自動化,讓用戶無須以人工方式輸入相關數據,適用于稅務事項和會計交易較簡單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