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電動踏板車騎士被指在組屋籃球場上騎行時,撞倒一名路過的12歲男童,導致他臉部擦傷、淤青和牙齒流血,右邊臼齒最後還被拔掉。
這起事件發生在去年3月28日傍晚6時左右,地點是在義順81街第838座組屋附近的籃球場。19歲騎士林純賢昨天被控上法庭,控狀指他在案發時以每小時20公裏的高速在籃球場上騎駛電板車,結果撞傷12歲的洪文迪。
洪文迪被撞後,右臉頰出現紅腫和擦傷,右邊臼齒也流血,還必須拔除。
洪文迪在隔天上午11時左右報警,宏茂橋警署警員隨後確認了電板車騎士的身份,並將他逮捕。
林純賢昨天上午在母親的陪同下,在國家法院面對一項魯莽行事導致他人受傷的控狀。他被控後表示將聘請律師,案件展期至12月18日過堂。他目前以2000元保釋在外。
魯莽行事導致他人受傷一旦罪成,被告可面對最高一年監禁,最高5000元罰款,或兩者兼施。(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