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合約被竄改,買到的公寓貨不對辦,本地商人起訴馬來西亞柔佛州新山碧桂園金海灣發展商,經兩年審訊後獲判勝訴。
該商人先後在仲裁庭、高庭、上訴庭三勝碧桂園金海灣(Country Garden Danga Bay)的律師團,碧桂園金海灣敗訴,須賠6萬5000令吉(約2萬1000新元)補償金和訴訟費。
這相信是第一起本地屋主起訴金海灣成功的案例。去年曾有45名碧桂園金海灣的屋主公開報警,說要起訴金海灣,但後來不了了之。
碧桂園金海灣是中國10大發展商碧桂園集團的首個海外項目,共有近9000個單位,距新加坡兀蘭關卡約七公裏。
住在盛港的商人何先生2013年以160萬令吉(約52萬新元)購買碧桂園金海灣豪華公寓,想在退休後到那裏居住。
買樓下單位變樓上有蓋陽台變開放式
何先生在2017年拿鑰匙後發現分配到的單位並非他原本選定的單位,而是所選單位的樓上。此外,他也發現發展商竄改買賣合約,項目的設計被大幅修改,公寓裝潢也與當初承諾不符。
他說:“我選的單位陽台是有天花板的,但拿到的單位陽台卻是開放式的。26頁的合約有25頁被改,但他們說沒有竄改合約,也不承認給錯單位。”
何先生去年1月入禀柔佛房屋仲裁庭,要求碧桂園金海灣賠償5萬令吉(約1萬6000新元)。他獨自一人上庭,與碧桂園派出的強大律師團抗辯,請鄰居上庭當證人,仲裁庭經過五小時審訊後,在去年6月判碧桂園賠償何先生5萬令吉。
“碧桂園金海灣過後把案件帶到柔佛高庭,申請司法審查,他們反過來告我和仲裁庭,我突然變成被告,于是我開始聘請律師爲我抗辯。”
柔佛高庭去年底判碧桂園金海灣敗訴,但該集團進一步入禀馬國上訴庭,展開三司會審。何先生說:“碧桂園金海灣在上訴庭的代表律師是馬國聯邦法院前法官斯裏南(Sri Ram),他是納吉一個馬來西亞公司案件的主控官,也是安華雞奸案的代表律師。”
上訴庭在上星期三駁回碧桂園金海灣的上訴,裁決對方必須依照房屋仲裁庭的判決,賠償何先生5萬令吉,並承擔1萬5000令吉(約5000新元)訴訟費。消息傳開後,另有大約50名屋主也入禀法庭起訴碧桂園金海灣。
馬來西亞資深工程師陳俊傑(36歲)受訪時說,在馬來西亞,公寓項目完成前,政府官員會檢查公寓的結構是否照之前獲批的設計圖興建,消防局方面也會檢查公寓是否符合安全標准。“公寓的內部用料則不在檢查範圍內,若有瑕疵,屋主得自行與發展商接洽解決。”
提醒投資者海外置産前做好功課
馬來西亞政府明年起降低外國人在城市地區置産的門檻,從100萬令吉(約33萬新元)降至60萬令吉(約19.7萬新元),新條例讓國人能以19萬新元購買到滯銷的公寓單位。受訪屋主提醒本地投資者,不要只看價錢,出手購買前必須做好功課。
不願具名的碧桂園金海灣屋主以過來人身份提醒說:“最好親自去看房子,如果是新項目就要查清楚以往買家對發展商的評價,買了才後悔就太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