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有越來越多兒童跳蹦床(trampoline)時受傷,其中約一成須動手術。醫生呼籲業者加強宣導工作,甚至提高蹦床的適用年齡。
來自竹腳婦幼醫院的研究團隊透過全國創傷資料庫,針對2012年3月至2016年6月間,因跳蹦床受傷而去竹腳婦幼醫院挂急診的16歲以下傷者進行了分析。他們的報告本周在《新加坡醫療期刊》上發表。
逾六成事故發生在公共蹦床遊樂園
報告指出,2012年3月至2016年6月期間共有137名兒童因跳蹦床受傷而挂急診,其中逾六成事故發生在公共蹦床遊樂園,其余則涉及放在家裏或學校裏的蹦床。
過去五年,本地至少新開了五間休閑蹦床遊樂園,這些遊樂園設有多張相連的蹦床,並有保護網包圍。
隨著更多這類設施出現,因跳蹦床而受傷的兒童人數也相應增加。
據研究團隊統計,跳蹦床時摔倒的兒童中,約61%是在蹦床上受傷,約25%因跌出蹦床而受傷,另有7.3%落在蹦床的床架上。
其中有10名傷者是與他人一同跳蹦床時受傷。這十人中,有五人因失去平衡摔倒,另五人是在彈跳時被同伴撞倒或踩到。
軟組織受傷最常見
跳蹦床受傷的孩童最常見的傷勢是軟組織受傷,接著是骨折和脫臼。多數傷者都被轉介至門診,只有不到15%須留醫,9.5%須接受手術。
多數受傷兒童傷及手腳,但也有三人頭部受傷,其中兩人未滿6歲。
這三人是在掉落蹦床時受傷,他們留醫觀察後恢複情況良好,隔天就能出院。其中一人因臉部刮傷須縫針。
我國的公共蹦床遊樂園須遵守安全條例,除了安裝保護網,未滿18歲兒童在跳蹦床前須獲家長或監護人同意,而四歲以下的兒童須有成人監督。
此外,所有使用者須穿上防滑襪子,手裏也不可握有物品。
研究團隊建議業者加大宣導力度幫助公衆了解安全須知,也采取額外安全措施,如在蹦床周圍鋪上席子、限制每次只能一人使用,以及提高適用年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