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路交通管理局昨午在面簿貼文透露,截至前天,當局已接到超過2萬3500份提早銷毀電板車的申請。
提早銷毀不合規電動踏板車的獎勵金計劃將在本月底結束,目前只有約三成的電板車申請提早銷毀。陸路交通管理局昨午在面簿貼文透露,截至前天,當局已接到超過2萬3500份提早銷毀電板車的申請。
本地共有約10萬輛電板車,其中至少8萬輛不符合UL2272防火標准,這些不合規器材從明年7月1日起不可在本地公開使用。
陸交局今年9月宣布把電動個人代步工具須符合UL2272標准的期限提前半年實施,從明年7月1日起,所有代步車都須符合這個防火標准。車主可在9月23日至明年3月31日期間,將不合規格的電動器材帶到指定回收處或陸交局新民通道辦公室,讓當局安全銷毀。
爲鼓勵更多電板車車主盡早將不合規的器材送去銷毀,已注冊的電板車車主只要在本月31日前銷毀不合規器材,就能獲得每輛車100元的獎勵金。
電子廢品再循環公司回收這些不合規的電板車後,會將器材拆除成不同組件,並根據組件的材料進行分類,之後再送至個別材料回收商再循環。其中一家負責回收和處理這些電板車的公司是Virogreen。公司營銷經理安努華(Sharul Annuar)受訪時說,一輛電板車一般可拆成約20個組件,其中包括電池、鋁和鋼等金屬、橡膠手柄以及塑料組件等。
他指出,公司每次開放回收處所收集到的電板車,會需要約一個星期完成處理工作,約四到五名員工會負責拆除電板車,一輛電板車需花約15分鍾拆除。
相信下來三個月會收到更多
至于如何確保電池的安全,Virogreen會用鹽水浸泡電池至少24小時,以去除殘留電荷,之後才交給電池回收商,將電池磨成含有鎳(nickel)和钴(cobalt)的黑色粉末。
另一家電子廢品回收公司Sustainable Asset Management Solutions(簡稱SAMS)則主要向電板車未注冊的車主,以及電板車業者回收不合規的器材。
SAMS執行總監王友慶受訪時透露,公司之前每月會收到約10輛到15輛電板車,當局推出獎勵金計劃後,這個數量就有所下降,但相信下來三個月會收到更多電板車。
他指出,員工拆除電板車前會先仔細檢查其外觀和電池,若電池良好無損,只需把正負極末端用膠帶粘好並安全包裝後,就能交給電池回收商再循環使用。
不過,電池若損壞或在拆除過程中冒煙或起火等,就需更長的處理過程,其中包括采用鹽水浸泡,之後才能交給回收商。
“員工在拆除電板車的電池時須格外小心,尤其是那些經過改裝的電板車,其中可能有多達兩個不同電壓的電池等,或電池質量較低的,都比較可能起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