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偉曼 報道
亂丟煙蒂導致火患或起火風險下來將是違法的。明年1月1日起,任何人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長七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國會今年5月通過刑事法改革法令和防止騷擾(修正)法案。內政部與律政部昨天發文告提醒,兩條法令下涵蓋的一系列修訂與更新條例將在明年1月生效。
其中,內政部文告指出,隨著刑事法改革法令生效,任何人下來若不當處理已燃物品如煙蒂並且因此導致火患或起火風險,可在法令下受到制裁。
文告指出,像煙蒂這樣的物品點燃後可能不會馬上引發火患,法令因此規定只要火患在放置或丟棄物品的60分鍾內發生,當事人的行爲就可當作構成起火風險,除非證明情況並非如此。
根據文告,新加坡民防部隊從2014年至2018年,每年都處理約550起草叢火患,其中大多數由煙蒂引起。
增添對付偷拍偷窺罪名
國會此次針對《刑事法典》的一系列修改,最主要的宗旨是加強保護弱勢群體,應對不斷演變的犯罪趨勢,並確保刑罰及罪行嚴重性相稱。
例如,下來法令增添新罪名對付日益猖獗的偷拍、偷窺、隨意散播威脅照片,以及暴露狂行爲;散播偷拍錄像者會面對更高刑罰。
法令修改後,一些罪案的最高刑罰也加倍。這包括加重蓄意對弱勢受害者加害的刑罰,受害者被定義爲外籍女傭、未滿14歲少兒,以及弱智或殘障,以致無法自我保護的弱勢者。
文告也提醒,《刑事法典》修改後,企圖自殺罪將取消。任何人若需要援助,警察人員將能在修改後的警察部隊法令和精神健康法令下介入,防止意圖自殺者受傷或丟失性命。教唆自殺則仍是違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