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故前大法官楊邦孝雖以判案嚴厲聞名,不過大法官梅達順指出,楊邦孝也從不忘給予被告應得的改過機會,尤其是年輕罪犯。
梅達順昨天在追悼楊邦孝時說,在審理涉及年輕被告的案件時,他強調要以改造爲主要判刑考量。到了今天,這個神聖的判刑原則仍是法官的指路明燈。擁有40多年經驗的刑事律師佩雷拉(Edmond Pereira)在上世紀90年代,常遇到楊邦孝審理他負責的上訴案件。
佩雷拉受訪時分享說,他曾代表一名運毒的被告上訴高庭。這名18歲青年因在學校跟同學分享毒品,在初庭(現爲國家法院)被判坐牢和打鞭。楊邦孝審案時大罵了青年一頓,但是認爲他有改造的潛能,所以網開一面判他接受緩刑監視。他透露,他之後碰到這名青年,青年服完刑後到外國求學,生活過得不錯。
駱維明高級律師猶記1989年,還是高庭法官的楊邦孝在審理一起民事案時秉持的正義感。當年,駱維明代表一家大企業向高庭申請禁止一家小公司售賣仿冒品。駱維明告訴記者,他費了很大的勁才獲得禁制令,事後還被楊邦孝訓了一頓。楊邦孝表明會仔細審理這類案件,避免財大勢大的企業使手段鏟除小公司,還說本地許多大公司當年也是從小做起的。
談到楊邦孝的爲人,1991年受委爲司法委員的賴秀珠高級法官說:“我已忘了曾跟前大法官楊邦孝共同審理的案件,但我仍記得他鮮爲人知、幽默的一面。每當我們共餐或出席活動時他都很風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