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嚴重健康問題的孕婦每周進行至少150分鍾的快步走、遊泳或原地踏腳車等運動,非但不會危害胎兒,反而能降低患上妊娠糖尿病的風險,對孕婦和胎兒都有益。
本地推出首個孕期運動指導原則,指導孕婦應該如何適當運動。這項指導原則由竹腳婦幼醫院、新加坡保健服務集團綜合診療所、國立健保集團綜合診療所等機構聯合推出,接下來三個月會分發給所有醫療專業人士和公衆參考。
只要是孕期沒有問題且健康的孕婦,都可進行有氧運動和阻力運動等中等強度活動,每天約20至30分鍾,每周最少三次,但盡量大部分日子都做。孕婦生産後也應該繼續運動,降低産後的體重增加和降低深靜脈血栓阻塞風險。
指導原則也列下一些防範措施和注意事項,以確保運動時孕婦和胎兒都安全。
衛生部兼環境及水源部高級政務部長許連碹博士日前在竹腳婦幼醫院爲這項指導原則主持推介時說,盡管有多項研究證明孕婦定期運動能減少患上妊娠糖尿病的風險,孕婦往往卻因爲身體、心理、文化和心態因素而很少運動。
竹腳婦幼醫院去年底進行的研究顯示,約七成的孕婦並沒進行任何中等強度或高度激烈的運動,有運動的孕婦卻有九成沒有在大部分的日子運動至少20分鍾。
竹腳婦幼醫院孕婦胎兒醫學副顧問醫生程沛婷指出,有些人誤以爲運動會導致流血或體重增加不足,老一輩還會勸孕婦休息越多越好。“然而,科學證明這些都是誤解,運動並不會增加流産或早産等風險,不運動反而可能導致體重增加太多,從而引發其他孕期並發問題。”
有本地調查顯示,多數醫生平常沒有建議久坐不動的孕婦開始運動,而且只有16%的醫生有信心給予孕婦運動方面的勸導。盡管如此,94%的醫生一致同意有必要在孕婦運動方面設立全國標准。
竹腳婦幼醫院婦産科系圍産期審計及流行病學單位主任兼資深顧問醫生陳國賢教授說,我國的文化普遍沒提倡孕婦運動,如果一些醫生建議孕婦運動,其他醫生又沒這麽做,病患或許不會認真對待。他指出,這份指導原則獲得多個機構的認可,明確地支持醫生要建議孕婦運動。
目前懷胎六個月的梁毓芬(33歲,行政人員)指出:“醫生通常只會叫孕婦多動,但應該如何運動或運動多久都沒說。如果有更明確的指導,我會更安心地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