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歲的男被告案發時是我國某家教育機構的高管,他面對九項非禮的控狀,指他在2016年多次非禮兩名女子,她們分別是43歲以及55歲。
涉嫌四年前多次非禮兩名女同事,教育機構高級公務員被控後不認罪,案件昨天在清堂的情況下開審。
今年66歲的男被告案發時是我國某家教育機構的高管,是一名高級公務員。
他面對九項非禮的控狀,指他在2016年多次非禮兩名女子,她們分別是43歲以及55歲。
爲了保護受害者,案件昨天開審時,法官下令清堂審理,媒體不得公開任何可能泄露受害人身份的資料,包括被告的身份。
根據控狀,被告在2016年3月至8月之間非禮43歲女子五次,都是在辦公室內犯案。
他被指四次大力抱著女子,用身子緊貼著她的胸部,一度捏對方的臀部。
被告還被指曾用下體貼在女子的右肩。
另外,被告涉嫌在2016年2月至12月之間,四次非禮55歲女子,一次是在辦公室內,另三次是到外國出差時犯案。
控狀顯示,他除了在辦公室內大力抱著女子用身子緊貼她的胸部以外,還曾經在外國擁抱她的時候強吻她的左肩。
他在外國公幹時,還被指曾非禮女子的右臂,另外一次則非禮她的大腿。
雖然被告在外國犯案,但他是一名新加坡籍的本地公務員,根據法令,任何公務員在外國履行公務時犯罪,依然必須接受我國法律的制裁。
若罪成,被告每項非禮罪名面對的最高刑罰是兩年監禁、或罰款、或任何組合的刑罰。由于他已經超過50歲,罪成的話會逃過鞭刑。
案件今早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