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潔梅 報道
根據一項國際機構展開的“法治指數”調查,新加坡在全球128個國家與司法體系中繼續被評爲治安最佳,清廉程度也是全球第三佳,僅次于丹麥和挪威。新加坡在整體的法治指數排名晉升一個名次,名列第12。
這項常年調查由國際民間機構世界正義工程(World Justice Project)進行,今年向全球超過13萬戶家庭與4000名法律專才收集反饋。“法治指數”(Rule of Law Index)的評估指標包括政權限制、清廉程度、政府開放度、人權、治安、監管力度、民事司法有效度及刑事司法有效度。
報告指出,多數國家的整體法治指數表現都有所下滑,新加坡的整體分數也微跌不到1%。但國際排名還是晉升一個名次,名列第12,在東亞太地區的15個體系中則排行第三。名列全球頭五名的國家都是歐洲國,依次爲丹麥、挪威、芬蘭、瑞典和荷蘭。
新加坡在治安這個指標上蟬聯全球第一,清廉程度也排名第三,與去年相同。論政府的開放度,新加坡排行第26,相較于去年下滑一個名次。北歐國家挪威、丹麥和瑞典則被評爲全球政府最開放的三個國家。
監管力度及刑事司法有效度
我國排名維持第三和第六
監管力度、刑事司法有效度這兩個指標,新加坡今年維持同樣的名次,分別排名第三和第六。
至于“政權限制”,新加坡這回排名第29,去年則是第27,這個指標考慮的包括各制度對政府的問責、其他監督政權的機制。在這方面名列前三的包括丹麥、挪威和芬蘭。
針對人權的指標,我國名列第32,被評爲最尊重人權的前三國同樣是丹麥、挪威和芬蘭。新加坡在民事司法有效度則名列第六,去年排第五。
世界正義工程指出,“法治指數”爲政策制定者、民間機構、學術與司法界等提供資料,旨在鼓勵各國政策與法治的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