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歲眼科專科高級顧問醫生不滿私召車沒讓路,迫使自己緊急刹車,氣得用一酒瓶砸壞對方的車尾燈,他事後被控上庭。庭上揭露他4歲遭綁架留下陰影,加上患有抑郁症才會一時沖動犯案,昨天被判接受強制性治療一年。
被告鄧思尹是裕廊保健集團的眼科部門主管,也是黃廷方綜合醫院與裕廊醫療中心的高級顧問醫生。他面對兩項罪名,包括魯莽行爲危害他人安全,以及觸犯防止騷擾法令。他認罪後,昨天被判刑。
根據案情,被告去年3月18日晚上8時,開車載兒子路經愛士特女皇園路一帶,因爲一輛私召車沒讓路,迫使他緊急刹車。
雖然私召車司機已揮手致歉,但被告不肯罷休一邊追尾一邊鳴笛,並舉起一瓶未開的紅酒瓶丟向私召車,砸壞對方的車尾燈,造成2140元損失。被告事後已作出全額賠償。
心理衛生學院精神科高級顧問醫生潘文仔早前被傳召上庭針對被告的精神評估供證,他揭露被告在4歲時曾遭綁架,在車上陰差陽錯蓋住開車綁匪的眼睛,導致車子半路失控撞進溝渠,被告雖僥幸脫困,卻也留下無法磨滅的陰影。
根據強制性治療報告,被告案發前已有顯著的抑郁症情況,不僅兒時經曆綁架,後母的關系也讓他有段壓抑的童年,致使他數次把頭放在火爐上試圖自殺。另外,被告有了妻兒後,也曾赤腳離家,並揚言不再返家,讓妻子擔心得報警求救。
報告也指出,被告患有高血壓和心血管阻塞問題,健康情況惡化造成他經常高度緊張,容易一時失去控制力,他也非常恐懼死亡,導致自己經常失眠。
法官馬文德下判時同意精神科醫生看法,認爲被告此次案發的過程激起他兒時被綁架的回憶,加上因家庭問題患有抑郁症,過度擔心車上兒子的安危,一時失去理智和判斷力,才會做出如此過激的反應,爲此讓被告接受精神治療是相對最適合的方式。
法官也表示,所幸事件沒有造成任何人受傷,基于被告知道問題所在,也願意配合治療,因而勸誡被告好好把握機會,持續接受治療。
黃廷方綜合醫院答複《聯合早報》詢問時表示,將繼續支持被告接受必要的治療。(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