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久授權書申請將從紙版轉向數碼,公衆預計明年起就可通過新設的網絡平台提出申請,無須帶著印刷本親自找指定替自己做主的被授權人簽名。系統也能自動處理申請,不再依靠人工逐個檢查,有望加快申請過程。
持久授權書(Lasting Power of Attorney,簡稱LPA)是一份法律文件,允許年滿21歲者指定自己信任的被授權人(donee),在他喪失心智能力後,代替他決定並執行有關個人福利、産業和財務的相關事宜。
計劃自2010年推出以來,申請一向都用紙質文件,因此授權人(donor)得親自與多達三名被授權人見面索取簽名。公共監護人辦公室(Office of Public Guardian,簡稱OPG)收到申請後,還得人工處理並發出信函通知各方進展。
這些繁瑣過程未來將簡化。根據《聯合早報》取得的招標文件,當局已在去年12月公開招標,邀請業者設立網絡系統方便公衆制定LPA。社會及家庭發展部答複《聯合早報》詢問時透露,系統預計明年推出。
招標文件顯示,授權人可使用個人政府電子密碼(SingPass)登入網絡平台,在聊天機器人的指導下填寫表格。過後,系統會自動發簡訊通知被授權人,他們可隨時用自己的電子密碼登入系統,給予同意即可。
授權人仍得與簽發人見面
然而社會及家庭發展部受詢時強調,授權人仍得與身爲證明書簽發人的律師、醫生或精神科醫生見面,以確保沒在壓力或脅迫下制定持久授權書。簽發人會再以他的商業電子政府密碼(CorpPass)登入系統確認授權人心智健全,申請才算完整。被授權人不一定要在場。
社會及家庭發展部長李智陞前年在國會坦承,OPG每年收到的申請一直增加,而得人工處理的紙版LPA影響了效率,因此OPG考慮開發網上系統縮短處理時間。
當時處理LPA的平均等待時間爲60個工作日,即約12周。這包括六周的生效前等待期,讓授權人與被授權人在這段期間仍來得及取消申請,但等待期去年8月已從六周縮短至三周。
網絡平台的另一好處是與約35個外部系統的鏈接,包括其他政府機構或銀行的網絡平台。社會及家庭發展部發言人說,授權人失智無法自理後,只要被授權人同意,這些第三方機構就能直接從平台審查LPA證明文件,被授權人不再須要帶著LPA硬本上門交給各個機構。
已爲自己申請LPA的洪錦鵬(金融理財師,33歲)說,設立網絡平台將會更方便申請者,無須親自處理每個過程,特別當申請者不常見到被授權人的時候。然而他擔心年長者不太清楚如何使用網絡平台,特別是連自己個人政府電子密碼都不知道的人。他認爲:“要制定LPA的人肯定會從這個網絡平台獲益,但更關鍵的還是教育公衆制定LPA的重要性。”
爲鼓勵國人制定LPA,申請者多年來可免付LPA表格一的手續費,免付期直至今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