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 病毒阻斷措施正式生效
4月7日 本地公共急症醫院收緊探病規定。除年幼、重病、特需等類別病人可指定一名看護戴口罩探病外,其他普通病房一律謝絕訪客
4月8日 全國中小學、初級學院以及特殊教育學校全面實行在家學習
4月9日 公衆若被發現聚集在公共場所,第一次違例將收到書面警告;第二次違例罰款300元;第三次則直接控上法庭
4月9日 公衆乘搭地鐵或巴士時必須隔開坐,避開“禁坐標記”的座位,在等候地鐵和巴士時,也得保持安全防疫距離,否則可能會面對刑罰
4月9日 政府不再允許家長每天接送孩子來回祖父母家,若孩子需要祖父母照顧,就得在病毒阻斷措施實施的整段期間把孩子留在祖父母身邊
4月10日 所有體育場關閉
4月10日 那些在必要服務崗位任職的父母可如常讓孩子每天往返祖父母家
4月10日 羅厘載送工人時,車主須確保工人在後座彼此保持一米安全距離
4月11日 所有沙灘關閉,多個公園和自然保護區的部分設施也停用
4月11日 德士司機和送餐員等必要服務人員若因工作性質,無法在家或辦公室內用餐,可在車內或公共空間,如組屋底層和公園長凳上等用餐
4月12日 公衆必須戴口罩才能進入濕巴刹、超市、便利店、藥店和購物中心等
4月12日 違反病毒阻斷措施的公衆,初犯者面對300元罰款;重犯者則可能被處以更高額罰款,嚴重違例者甚至會被控上法庭
4月13日 所有餐飲場所的員工,包括售賣和准備食物的員工,須戴口罩或面罩。違例者可被罰款高達5000元、暫停或吊銷餐飲執照,或兩者兼施
4月13日 公衆乘搭公共交通工具時必須戴口罩
4月14日 公衆出門時都必須戴口罩,除了兩歲以下的幼童,以及那些在戶外進行劇烈運動,例如跑步的公衆。初犯面對300元罰款,重犯面對罰款1000元,嚴重違例者可被 控上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