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論是哪種口罩、有沒有戴好口罩,出門須戴口罩規定一出台,大部分公衆都配合照做。不過專家提醒,必須確保口罩遮蓋好口鼻才能發揮效用,降低感染冠病病毒的風險。
從今天起,離開家門後不戴口罩者將被取締,初犯會被罰款300元,重犯者則可面對1000元罰款或被控上法庭。違例外籍人士的就業准證和工作准證可被撤銷,或被取消永久居留權。
陸路交通管理局也提醒所有公交和私召車乘客必須戴口罩,巴士車長、值班的公交員工和交通大使會提醒乘客時刻都得戴口罩。乘客若不遵循,將不准上車或進入地鐵站,德士和私召車司機可以拒絕接載。
《聯合早報》記者昨天走訪碧山—宏茂橋公園、大巴窯鄰裏公園和鄰裏中心時發現,公衆外出都戴著口罩。一些沒戴口罩者看見記者,就馬上從口袋裏掏出口罩。
部分年長者需要時間適應
黃姓退休者(81歲)說,新規定都是爲了大家的健康著想,他支持政府重罰違例者。“要是不來硬的,大家就不會嚴肅看待這件事。非常時期,不能來軟的,否則只是在浪費人力,之前的努力也會白費。”
張文強(81歲,退休者)則認爲,很多年長一輩過去沒有戴口罩的習慣,突然要適應多少有些挑戰。“罰300元太重了,一兩百元會比較好,罰了第一次,大家怕了,就不會再犯。”
聯合領導抗疫跨部門工作小組的國家發展部長兼財政部第二部長黃循財前天在記者會上宣布,只要在住家以外都必須戴口罩,包括走路上巴刹,以及在德士和私召車上等。繼續上班的必要服務提供者,無論是前線人員還是在辦公室做後勤工作,都得戴上口罩。
兩歲以下孩童因安全理由不必戴口罩,而在戶外跑步和健走等做劇烈運動的人也可例外,但運動後就得馬上戴口罩。特殊需要孩童和兩歲以上的幼童雖然得戴口罩,但執行起來可能會面對困難,因此執法人員將靈活處理。
伊麗莎白諾維娜醫院傳染病顧問梁浩楠醫生說,一個人呼吸時,也是病毒“外流”的時刻。如果口罩只遮蓋嘴巴,沒有遮蓋鼻子,那就起不到過濾作用,帶病毒者仍然會把病毒傳給他人,沒生病的也可能吸入病毒。“覺得戴口罩不舒服?你只能學習去適應。”
他補充,正確使用口罩有四點要注意:遮住鼻子;遮蓋嘴巴至下巴;檢查口罩兩側與雙頰服帖;確保呼吸時,空氣不從兩側外流。
另外,不少公衆昨天也特地到超市和藥房添購口罩。陳美鳳(52歲,會計師)說:“之前已領取了免費口罩,但每天戴了就得洗,我擔心來不及幹,因此要多買一個才能替代使用。”
政府已在上星期天(12日)結束了爲期一個星期的可重用口罩分發活動。截至12日,已有418萬口罩被領走。居民若錯過了口罩領取日期,可到臨近的民衆俱樂部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