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京東出了件大新聞,吃瓜群衆紛紛表示知道得太遲了:某大品牌的電烤箱標價5.99元,被薅了24萬件。
看得我是真心疼啊:“當時我怎麽不知道?”
據說造成直接經濟損失7000萬元,及小家電項目組解散。
這個事情是bug,還是營銷手段,我們暫且不談。只討論下:店家上錯價,買家到底該不該退回?
一、b站有名的薅羊毛事件
標錯價這種事,其實並不少見。
雖然這次京東損失慘重,但這點損失對京東來說是完全可以承受的。不過,這種事情發生在小店主身上,可就成了滅頂之災。去年最有名的b站用戶“路人A-”的薅羊毛事件,就影響相當大。
事情是這樣的:B站用戶“路人A-”看到天貓店“果小雲旗艦店”,錯誤地將26元4500克的臍橙標注爲4500斤後,竟然帶領1萬多粉絲,一夜之間下了10萬多訂單,導致農民商家虧損700萬,直接倒閉。
成年人要爲自己的行爲負責。既然是自己標錯了,那就應該承擔到底。可是700萬對一個普通家庭來說,太大了。這700萬足以在北京全款買下一套房子。
所以這件事成了那段時間最具爭議的話題:是店主應該完全遵守合約,還是薅羊毛這事做得太過火?
二、理大于情,還是情大于理?
從前經常聽人說:“美國好,美國是法治社會。中國太落後了。”
其實法制這個事,從商鞅變法開始,中國已經玩了數千年了。要不然這麽遼闊的統一帝國,早就分崩離析了。
變法前的秦國,人人尚武,各個血氣方剛。沒有法律的約束,遇到矛盾就很容易激化成私鬥,和武俠劇中的報仇雪恨一個意思。不過商鞅到來後,徹底改變了這個現狀。
電視劇《大秦帝國》商鞅有這樣一個片段:商鞅推行變法嚴禁私鬥。但有兩個村子的人因爲灌溉水源的事情私自打了起來,還死了人。這一下把商鞅驚動了,親自挂帥審理這次案件,並判處主要帶頭人死刑。
很多老秦人都急了,沒想到商鞅這小子玩真的。像這種私鬥,對老秦人就是家常便飯,實在無法接受這樣嚴酷的刑罰。
秦孝公也著急,去找商鞅。但商鞅不畏皇權,頂住壓力說:“這事就得按法律辦。”
處刑的前一天,商鞅去牢中看望族長老白駝。問他:“你能理解嗎?”
老白駝說:“我理解!我們要鬥應該去戰場上鬥,不該私鬥。我接受判罰。”
第二天行刑,老白駝高喊:“私鬥恥辱,公戰有功。”
然後,全族上下幾百人被砍了頭,鮮血染紅了大地。
所以中國人不懂得法律嗎?不是。要不秦國上上下下也不會那麽擁護秦法。
只是中國人不是愛認死理,認爲每件事都應該因人而異。就像臍橙這件事,多數中國人會傾向這羊毛薅得太狠。這才是這件事掀起這麽大風波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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