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馬錫控股針對執行董事兼首席執行長何晶的年薪作出聲明,指何晶年薪沒有外界所稱的一億元。政府昨天也就此向發表和轉載相關不實言論的網站和個人發出四份更正指示。
接獲更正指示的是網絡論壇HardwareZone用戶“darksiedluv”、時政網站“淡馬錫評論”面簿頁面、時政網站“網絡公民”網站和面簿頁面,及在面簿轉載相關言論的反對黨人士林鼎。
財政部長王瑞傑是通過防止網絡假信息和網絡操縱法令(POFMA)辦事處發出更正指示。
政府打假網頁Factually說,有關貼文分別指何晶的年薪達21億新台幣、約1億新元,以及每年9900萬新元,這些說法都是錯誤的。
淡馬錫控股昨天上午也發聲明,指近期某亞洲評論節目稱何晶的年薪約爲一億新元。淡馬錫指這個說法不實,並補充:“何晶的年薪在淡馬錫不但不是最高,她也不在淡馬錫薪水最高的首五名執行人員之列。”
雖然沒有明確指出是哪個節目,但本月14日,台灣東森新聞台錄制的節目《關鍵時刻》,曾討論何晶的“億元年薪”。
Factually指出,淡馬錫控股人員的薪金並非由政府制定,而是淡馬錫控股董事會和管理層的責任。政府要求董事會對其投資的長期表現(扣除費用)負責。
在淡馬錫負責衡量表現和薪酬配套相關准則和政策的,是它的領導層發展與薪酬委員會。淡馬錫控股所有執行董事的薪酬也由該委員會批准,並須獲董事會許可。
薪酬以業內薪酬爲基准
淡馬錫的薪酬框架同時兼顧短期表現和長期的價值創造,這自2008年起便在年報中公布。Factually也說,淡馬錫的薪酬以業內薪酬爲基准,薪酬框架包括基本工資,及短期、中期和長期獎勵措施。如果淡馬錫的回報出現負數,公司還會延後發放或要求退還部分花紅。
淡馬錫則在聲明中指出,公司采用的是長期所有權的經營模式,包括隨著經濟周期讓員工與股東利益對齊的薪酬框架。“作爲具前瞻性的機構,這也部分形成了我們所秉持的精神,即做正確的事。”
淡馬錫也說,公司的獎勵措施著重于長期表現,並確保公司在經曆經濟周期時,員工與股東同甘共苦。“延後發放薪酬是我們薪酬機制的一個重要環節,表現不佳的年份,我們會要求退還報酬。”
淡馬錫每年也根據金融業的報酬方式檢討薪金配套。公司指,這是額外的檢討措施,以在公司的薪酬框架範圍內,協助招攬和保留人才。
截至昨晚10時30分,接獲更正指示的四個網站和個人,只有“darksiedluv”張貼更正指示。“網絡公民”在面簿透露,已在昨晚7時提出上訴,而林鼎則在面簿質疑政府是基于什麽公共利益考量發出更正指示。“淡馬錫評論”則未對接獲更正指示一事表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