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確保冠病疫情不影響國會運作,政府擬修改憲法,允許部分國會議員在議事殿堂外的地點遠程參與國會。
議員下來或不用全體聚集在國會大廈議事廳裏,而可分散到其他地點出席國會。
國會下周複會,國會領袖傅海燕將提呈修憲法案,以通過爲期六個月的臨時安排,確保即使議員分散在兩個或超過兩個不同地點,也可以正式參與議事並且投票。
目前,我國憲法規定,國會議事進程必須在一個地點進行。國會領袖與國會辦事處昨天在聯合文告中指出,將提呈的修憲法案將注入一項新的條款,即當情況不允許國會在一個地點進行,或這麽做不安全或不適宜時,新的法律框架將確保議員即使分散在兩個或以上的指定地點,也能正式被點名和參與議事投票,並且不影響在場議員法定人數(quorum)的計算。
文告指出,國會領袖在提呈修憲法案前,已針對國會法律與章程,征詢並考慮了國會議長陳川仁的意見。
文告說:“目前的2019冠狀病毒疫情提醒了我們,即使在緊急情況中,國會仍必須能夠履行職務,通過能保障新加坡與新加坡人權益的法律。”
法案一旦通過 相關安排有效期長達半年
法案提呈後,將在同一天完成一讀、二讀和三讀;一旦通過,相關安排的有效期長達半年,國會也可隨時決議取消這項安排,或下來隨時再啓動,每次啓動也可長達半年。
國會上個月底複會時,議員爲保持安全距離,已史無前例地分散座位,一部分議員當時坐在接待外交使節的外交席位。他們在休息時也分組用茶點所。國會下周複會時,安全距離措施料將更加嚴格。
文告指出,有了新的框架,在國會大廈議事殿堂以外參加國會的議員,也會享有國會一般給予代議士的權力與特權。
例如,國會法案中保護議員自由辯論與發言的免控權仍然有效。
議長將根據議事常規或國會決議,決定議員還可以在哪幾個地點參加國會,以及他們分散在不同地點時將透過怎樣的溝通方式,遠程參與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