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雲舟 報道
來屆大選,選民如果須在酒店等指定的設施履行居家通知的規定,可在設于這些設施的“特別投票站”投票。
這些特別投票站的運作如同海外投票站。根據國會選舉(2019冠狀病毒疾病特別安排)法案,在指定設施遵守居家通知的選民雖然來自不同選區,同樣可在保密的情況下投票。這項安排是爲了減少他們與其他選民的接觸。
投票時間截止後,特別投票站的投票箱將密封,並在警方護送下送往指定的計票中心。
法案准予接獲隔離令選民不投票
來自不同特別投票站的選票將在集中計票中心摻在一起,然後進行區分和計票,確保投票保密。
法案准許接獲隔離令和在家遵守居家通知的選民不投票,他們的名字將在選民冊中自動恢複。至于因急性呼吸道感染而告病假的選民,選舉後可申請恢複選民資格,無須支付50元罰金。
法案也規定,候選人無論選區,可到這些特別投票站觀察投票程序。每個政黨、無黨籍候選人或無黨籍候選人團隊也能在特別投票站委派一名競選代理。
准候選人如果因抱恙、住院、接獲隔離令或居家通知而無法親臨提名站,可授權一名代表完成提名程序,包括提交提名表格和對其他准候選人的提名文件提出反對。
不過,准候選人的提名人、附議者和贊成者如果被令隔離、接獲居家通知,或因出現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狀而無法到提名站,准候選人應另覓其他合格選民擔任這些職責。
我國最遲須在明年4月舉行大選。貿工部長陳振聲昨天爲法案提出二讀時說,法案是選舉局爲來屆大選進行應急規劃的一部分,與選舉日期無關。李顯龍總理將根據我國面對的挑戰,及冠病疫情的演變,決定何時舉行大選。
法案已三讀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