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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發展商逼迫違法施工 承包商獲判免付上百萬元履約保證金

2021 年 3 月 12 日 love九鸽

有地私宅建築工程一再拖延,甚至因負責的工程師病逝而得停工。發展商大感焦急,被指一度要求承包商違法,在沒有合格建築師准證的情況下繼續施工,但後者不肯並成功向法院申請禁制令,阻止發展商收取106萬元履約保證金。

高庭法官李兆堅在上周發出的判詞中指出,建築工程頻頻遭遇拖延,這對發展商而言相當不幸,發展商焦慮和不耐煩也是情有可原。

“但當發展商逼迫主要承包商非法施工,再因後者不願意而終止聘用合約,這就無法讓人同情了。”

判詞沒有揭露發展商與承包商的公司名字,受影響的是一個有六個單位的獨立式有地住宅項目。

承包商在2017年5月接下建築工程,並在開工前簽下一份履約保證金協議。之後,工程遇到重重困難,一再被拖延,包括工程的受委合格建築師在去年1月重病入院和逝世。

于是,承包商在去年2月正式通知發展商,他們當時無法繼續施工。隨後,發展商以承包商持續拖延工程、違反聘用合約爲由解雇對方。承包商則反指發展商不合理地解約。

發展商跟著發律師信,要向承包商追討約392萬元,以補償發展商須另找新承包商而蒙受的損失。

承包商不願賠償,發展商于是在去年7月要求收取履約保證金,數額爲106萬3000元。承包商向法院申請禁制令,以發展商的行爲不合理爲由,要求阻止發展商取得保證金。

法官指出,根據建築管制法,原本的受委工程師一旦無法繼續執行職務,發展商應申請委任另一名合格工程師,才能繼續合法施工。

換句話說,在建築師生病入院後,承包商就失去施工准證。盡管承包商的公司仍有其他建築師,但他們並未獲得委任和當局的批准來接手項目。

爲此,法官認爲,承包商沒有繼續施工是因爲這麽做不合法,他們沒有違反與發展商的合約,後者也因此失去取回履約保證金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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