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單車騎士與交警展開五公裏追逐戰,後來甚至將電單車開進組屋底層逃避追捕。警方通過調閱電眼與實地追蹤,11小時內將年輕騎士以及當時在車上的18歲後座乘客逮捕歸案。兩人因涉嫌危險駕駛以及妨礙司法程序被捕。
根據警方文告,本月27日下午4時20分,交警指示騎行于淡濱尼快速公路的21歲電單車騎士將車停在路旁。然而騎士拒絕配合,還揚長而去,並與執勤交警展開長達五公裏的追逐。期間騎士涉嫌觸犯多條交通規則,包括闖紅燈、逆向行駛等。
騎士後來將電單車開進宏茂橋5道一座組屋底層,在柱子間穿梭騎行,行徑十分危險,隨後失去蹤影。
網上後來流傳出一組照片,根據分享照片的網頁貼文,當時追捕電單車的交警也騎著電單車,最終將電單車停在組屋樓下一個角落,而多名警員也到現場進行調查。
警方文告指出,當局立即展開全面追捕行動,通過調閱電眼以及詳細實地調查,最終在11小時內確認騎士和乘客的身份,並將兩人逮捕歸案。調查顯示,騎士沒有駕駛執照。交警也扣留了騎士的電單車。
騎士在危險駕駛、無照駕駛罪名下被捕。危險駕駛若被判罪成,最高可面對5000元罰款以及不超過12個月監禁,或兩者兼施。重犯者則可面對不超過1萬元罰款,最長兩年監禁,或兩者兼施,以及可能被吊銷駕駛執照。
另外,騎士和乘客均面對涉嫌妨礙司法程序以及觸犯安全距離條例的罪名。妨礙司法程序者可被判監禁不超過7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文告指出,交警嚴正看待任何無照駕駛的行爲,因爲這是極其危險的做法,不僅危及騎士或司機本人,更會對公衆的人身安全造成危險。當局會繼續針對罔顧交通條例及公路使用者安全的違例者嚴格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