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名外國男女因冠病病毒阻斷措施實施期間違反條例,沒有遵守安全距離,在今年4月至7月之間逐個遭驅逐出境,不准重返我國。
新加坡警察部隊及移民與關卡局昨天在聯合文告中也重申,當局將對任何不遵守安全距離措施的違例者采取嚴厲的處分,這包括撤銷簽證與准證。
文告指出,被驅逐出境的12人,包括持有工作准證卻在租下的屋內賣淫的中國籍女子陳鳳昭(37歲)、邀朋友到他家暢飲再酒駕送朋友回家的馬來西亞籍男子阿維納什(23歲),以及在金吉路一家店屋二樓內相聚喝茶、聊天、溫習功課的10名印度籍學生。
阿維納什早前認罪後被判罰款4000元,工作准證在判刑後遭撤銷,並于6月5日被遣返馬來西亞,此後不得重返新加坡。至于接受他邀請上門喝酒的朋友,則收到當局發出的罰款通知單。
陳鳳昭則在認罪後被判罰款7000元,撤銷工作准證,于6月10日遭驅逐出境,回返中國,同樣不准再入境我國。當局也向她當時提供性服務的本地男子發出罰款通知單。
在馬裏士他一帶的金吉路租房的納維迪(20歲)、薩嚴迪(21歲)和27歲女生阿薇娜施,于5月5日讓他們的朋友上門,抵觸冠病19(臨時措施)法令2020罪名,連同他們邀請的七名朋友一並被控上法庭。
七人分別是阿爾皮(20歲)、伊穆蘭(26歲)、瓦森(33歲)、沙爾馬(21歲)、甘吉(30歲)、維傑(20歲)和女生布菈(23歲)。
他們認罪後遭罰款,數額介于2000元到4500元不等,個別持有的工作准證及學生證也已撤銷。他們分別在6月到7月之間被遣送回國,同樣禁止入境。(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