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涉嫌對五個月和11個月大的女嬰餵安眠藥案,法官昨天判保姆表罪成立,保姆抗辯時坦承自己有焦慮問題,家裏有至少三種安眠和鎮定成分的藥物,但她堅決沒有餵兩個女嬰吃藥。
現年38歲的被告莎蒂亞面對兩項下藥蓄意傷害他人的控狀,指她在2016年11月7日至12月9日,以及12月25日至26日間,對來自不同家庭的五個月大和11個月大的女嬰下藥,包含多達約10種和六種藥物成分在內的抗焦慮、抗敏藥和安眠藥等,導致兩個女嬰各住院五天和七天。
被告不認罪,案件昨天續審時,她被判表面罪名成立,並選擇抗辯。
被告在2002年取得注冊護士資格,自己育有兩名就讀中學的女兒。她在律師的引證下說,她看到兩名母親在面簿張貼的保姆征聘廣告後,自薦當她們的保姆。五個月大女嬰當時與五歲的姐姐前後八次接受被告的照料,而11個月大女嬰則僅被照料一個晚上。
被告說有焦慮問題 醫生給她安眠藥與鎮定劑
被告坦承,診所醫生曾因她的焦慮問題,配發至少三種包括安眠藥和具鎮定劑成分的Zolpidem、Alprazolam和Diazepam給她。
她說,兩個女嬰由母親送來給她照顧時,曾分別出現發燒、感冒和尿布疹的症狀,但她堅持沒有餵藥給她們,僅幫其中一名女嬰塗了治療尿布疹的藥膏。
被告也提呈她的剪貼簿當證物,裏面貼滿了兩名女嬰的照片。她哽咽地說,她特別喜歡她們,會特地自掏腰包買禮物送給其中一人,另一個女嬰曾摔壞她手機,她也不計較。
案件今天續審,被告料接受控方盤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