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英慧 報道
居民委員會舉辦活動推廣鄰裏更新計劃,負責處理財務的居委會高級選區經理卻重複使用收據,四次騙取居委會發放將近6000元,最終被判監12周。
現年37歲的被告李軒偉(譯音)面對四項欺騙控狀。他承認其中兩項,余項交給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
根據案情,被告2008年3月受聘于人民協會,案發時是巴西立居民委員會第七區和第八區的高級選區經理。據了解,他案發後已不再任職。
同一賬單向兩居委會索款
2015年10月,爲了提升社區設施,建屋發展局、白沙-榜鵝市鎮理事會和居委會合作進行鄰裏更新計劃。由于該計劃需要獲得75%居民的同意才能進行,因此居委會舉辦活動向居民講解該計劃。
被告參與了2018年3月的一次活動,並負責與活動供應商處理付款事宜。
他一般會將付款憑證(payment voucher)和收據等交給居委會主席過目與簽字後,就付款給供應商。
然而被告保留了第七區的收據及賬單,再出示給第八區的副主席,謊稱這些收據是他自掏腰包先“墊付”的,以此騙取第八區居委會發放相關數額給他。
調查顯示,被告從2018年3月至7月間,四次騙取第八區居委會共5919元。
控方表示,居委會使用有限的公款爲居民服務,被告不誠實的行爲無疑與居委會的理念背道而馳,也欺騙了居委會和居民,籲請法官嚴懲,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