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發布指導說明,爲本地提供必要商品或服務的業者,就競爭者在疫情期間合作,作出更清晰的說明。商業界對此表示歡迎。
競消委昨天發文告指出,因冠病疫情造成的破壞,可能須要更多公司暫時合作,以維持或改善必要商品或服務的供應。在平時,業者的這些合作須要做更多詳細評估,以確保能帶來淨經濟效益。
根據指導說明,其中一個可以被視爲特殊情況的例子是,業者同意共享生産線或投入品,增加冠病試劑盒的生産。
貿工部列出的必要商品與服務共涵蓋12個領域,包括保健與社會服務、食品、能源、運輸與倉儲、制造與分銷等。
競消委的這份指導說明僅對今年2月1日至明年7月31日之間展開的合作有效。若競爭者的合作是在明年7月31日之後才結束,例如合作至明年9月,競消委將以正常標准來評估整起合作是否違反競爭法。
競消委提醒業者勿借機從事違反競爭的活動。競消委也保留酌情權,針對這樣的疑似情況展開調查。
新加坡國立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王澤恩接受《聯合早報》采訪時指出,盡管競消委允許競爭者在限期內合作,但這些合作依然不得涉及操縱價格、操縱投標、市場分占或産量限制等嚴重違反競爭法的行爲。
新加坡制造商總會會長符標熊受訪時說:“現在是人類對抗疫情的‘非常時期’,我們不應該被平時的框架所拘束。競消委有這樣的安排,相信能令業者安心。”
新加坡精密工程科技協會(SPETA)執行董事許錦和受訪時說,這份指導說明來得正是時候。他認爲,業者一方面可透過資源共享,提升生産設備的利用率,另一方面也可解決各項資源短缺的問題,例如人手短缺。
醫療器材制造商Racer Technology在大約七年前,聯同本地多家中小企業組成新加坡醫療科技聯合平台(Singapore Medtech Consortium)。該公司總裁辜祈儒受訪時透露,該平台自今年第一季已經展開類似合作。“這樣我們每一家可以同時有兩至三個原料供應來源。我們也分享産能信息,如果一家産能較多,也許能協助另一家業者生産。”
至于此前是否擔心違反競爭法,辜祈儒說:“在疫情期間,我們沒有其他選擇。”不過他強調,相關合作並不涉及産品報價。
競消委鼓勵業者先自行評估合作是否符合指導說明,有疑問的業者可以電郵[email protected]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