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不顧冠病相關條例,一對夫婦邀請16人到家裏聚會,而另有10人在組屋底層群聚喝酒,兩組人中有18人昨天被控上法庭。根據警方文告,一對居住在盛港埔桦彎(Compassvale Crescent)的夫婦,在5月8日邀請16名相識的友人到住家參與派對,他們因在病毒阻斷措施期間聚會而觸法。
17名新加坡公民及一名永久居民,包括這對夫婦,這幾天會陸續被控上法庭。他們的年齡介于19歲至37歲。
最先在昨天被控的八名訪客,各面對兩項抵觸冠病19(臨時措施)法令罪名。控狀指他們在5月8日晚上7時至8時許,沒有理由離開住家,到上述夫婦家與其他人聚會直到淩晨2時許,而當時在場的共有18人。
八名被告是廖俊榮(20歲)、陳佳豪(30歲)、許姿婷(27歲)、羅偉豪(25歲)、陳怡欣(26歲)、梅凱毅(18歲)、陳怡琳(30歲)和緬甸籍的桑塔光(19歲)。
陸續還有人被控
另外,警方文告也指出,警方在上個月28日接獲一起關于中峇魯廟彎第42座組屋出現噪音的投訴,警員到場後發現有13人在健身角落聚集,他們因超過五人聚會,違反安全距離條例而觸法。這批人當中的五男五女昨天被控上庭,各面對兩項抵觸冠病19(臨時措施)法令和一項酒類管制(供應與飲用)法令的控狀。
綜合10人控狀,他們被指在6月28日淩晨1時許,無故離開住家,到上述健身角落群聚飲酒。
這10名被告是阿麗瑪(19歲)、伊曼(19歲)、紮克·丹尼爾(20歲)、紮基(33歲)、諾西阿米(21歲)、努薩麗紮(23歲)、努拉茲妮(31歲)、希拉娜塔莎(25歲)、賽拉古·瓦什納維(18歲)和雷米沙(20歲)。雷米沙還額外面對五項性侵、恐嚇和蓄意傷人控狀。
當時在場的另外三人,警方咨詢總檢察署後,給予其中一名14歲少年12個月有條件警告,另兩人則因爲正在接受其他案件的調查,警方將分開處理他們的案件。
昨天被控的18人皆有意認罪,案展8月5日、18日和19日再過堂。(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