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名進口商因非法進口新鮮蔬果和加工食品,共被罰款2萬8000元。
根據新加坡食品局昨天的文告,長城美華食品和陳三捷有限公司,因非法進口新鮮蔬果和加工食品,分別被罰款1萬4900元和5600元。
捷企業私人有限公司、Q N S批發以及TNT蔬菜出入口商則因非法進口新鮮蔬菜,分別被罰款3000元、2000元和2500元。
文告說,食品局人員是在去年9月至11月,以及今年1月8日,在上述五家進口商從馬來西亞進口的貨櫃中,發現約2565公斤未經申報或漏報的新鮮蔬果,以及約936公斤未經申報或漏報的加工食品。所有非法進口的食品已被當局扣押。
産品來源不明帶來食安風險
食品局指出,非法進口的食物産品來源不明,可構成食物安全風險,例如長期食用農藥含量過高的蔬菜,對人體健康有害。
在本地,所有進口食物都必須符合食品局要求並達到當局定下的食物安全水准。唯有持照進口商可進口食物,所有貨物也必須向當局申報並附上有效的進口證件。
非法進口新鮮蔬果可被罰款最高1萬元,或監禁不超過三年,或兩者兼施。
非法進口加工食品者,則可被罰款最多1000元,重犯者可被罰款不超過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