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英慧 報道
國大高材生在三年內偷拍七名女子,地點包括國大宿舍女廁所、實習公司和地鐵站,他期間曾暫停偷拍,但去年爆出轟動一時的“馬芸事件”竟“激發”他再犯。這名男學生昨天認罪。
新加坡國立大學發言人答複《聯合早報》詢問時表示,國大紀律委員會去年6月針對被告的行爲進行調查,並決定對他采取紀律處分,包括停學三個學期、接受強制性輔導和參與改造活動。這些懲處都列在被告正式成績冊中,他目前仍在停學階段,期間不准進入校園。
若揭露被告涉其他案件
國大將設新紀委會調查
另外,若庭上揭露他還犯下其他案件,國大將對此召開新的紀律委員會進行調查。
現年27歲的被告喬爾·拉西·伊斯梅爾面對11項控狀,包括侮辱女性尊嚴和擅闖控狀。他昨天承認其中四項,余項交給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
根據案情,被告是國大建築系大五生,案發時住在國大的郭氏基金宿舍(Kuok Foundation House)。
去年5月11日清晨6時許,被告到宿舍三樓找女性朋友不果,便走到洗衣間拿他的衣服。此時,他發現附近電梯停在六樓,覺得有女生剛回到宿舍,他于是跟著跑到六樓,聽到女廁裏有人在沖涼。他原本要掉頭離開,但又按耐不住欲望,于是闖入女廁偷拍一名23歲女生洗澡。
被告隨後取回手機,快步走出廁所,但他發現沒成功拍下視頻,于是又回頭再偷拍。女生這回當場發現他的手機,並高喊“你是誰”,嚇得他落荒而逃。
爲避免被發現,被告跑到洗衣間更換衣服才回房。不過,女生已記下他的身型和衣著,附近電眼也拍下他的行徑。警方隨後順藤摸瓜找到被告房間,將他逮捕歸案。
調查顯示,被告2016年曾在實習的公司偷拍女同事裙底,還兩次在地鐵站偷拍他人裙底。去年3月他也兩度擅闖宿舍女廁小解,伺機偷拍女生沖涼。
“馬芸事件”誘發他再犯案
獎學金中止須償還5萬元
律師陳萬和代爲求情時說,被告在2016年偷拍後,曾停止犯案,直到去年3月又重犯。一個月後,國大女生馬芸網上爆出在校內遭男學生偷拍沖涼的事件,這竟然激發他于5月再犯。
律師說,被告是建築系數一數二的高材生,但他的獎學金因此案被中止,須償還5萬元違約金。律師也說,被告曾患抑郁症,事後積極配合調查,懇請法官讓他接受社區服務令、短期拘留令或監禁10周和罰款1500元。控方則籲請法官判他坐牢12周和罰款1500元。案展本月28日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