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44歲運毒死囚指新加坡監獄署在執行死刑的次序安排上不公,讓新加坡籍死囚先上絞刑台,外國死囚則可延後正法,有歧視之嫌,他通過律師向最高法院上訴庭申請司法檢討。
內政部嚴正否認所有指控,並強調死囚不論國籍,唯有在用盡所有上訴和請求特赦的法律途徑後,才會被安排正法。
原定上周五被處死的新加坡籍男子塞蘇海(Syed Suhail Syed Zin),“最後一分鍾”獲法院批准他暫緩執行死刑,好讓上訴庭審理他所提出的司法檢討申請。
以大法官梅達順爲首的三司昨天下午初步審理後,要求總檢察署與辯方提呈更多相關陳詞,案件10月份續審。
昨午,被告的代表律師拉維向上訴庭三司提出申請,就兩個議題進行司法檢討。拉維聲稱,據他了解,因受冠病疫情與出入境管制措施的影響,一些外國死囚的家人無法飛來新加坡,爲此被處死的日期也押後。
拉維認爲,這意味著其他死囚如新加坡死囚,即使是比較遲才被判刑,卻可能被安排先上絞刑台,而這安排不公平,法院有必要檢討此舉。
另外,拉維也質疑,本地已有好長一段時間沒有死囚獲得特赦,他爲此希望法院下令檢討發布特赦的標准。
政府律師在書面陳詞中澄清,監獄部門並非擅自決定個別囚犯被處死的日期,而是按照法律正法。
三司要求總檢察署與辯方律師,就執行死刑的次序與原則是否公平,提呈更多陳詞,三司日後繼續審理。
對于死囚和律師的指控,內政部昨晚發表聲明嚴正否認,強調當局在執行死刑的時間安排上沒有任何歧視或不當。
內政部指出,所有被判死刑的囚犯都依法得到適當程序處置,只有在囚犯用盡所有上訴和要求特赦的法律管道後,才會被安排正法,不論該死囚是新加坡人或外國人。
內政部也提到,我國去年共對四名死囚正法,兩人是新加坡人,兩人是外籍人士。“這些指控毫無根據,內政部將在下一次開庭日前,完整回應這些指控。由于此案正由法庭審理,我們無法就此作進一步評論。”
塞蘇海被控在2011年8月3日晚上,在蔡厝港住家持有不少于38.84克的二醋嗎啡(diamorphine,海洛英的違禁成分),而這些毒品是供販運用途。
他在高庭受審後被判罪成和接受強制性死刑。2018年10月,上訴庭也駁回他的上訴。
拉維也指出,總檢察署通過不法途徑獲取塞蘇海和前任代表律師之間的保密資料。
內政部在文告中指出,塞蘇海在2018年5月3日的上訴庭庭審中告知法庭,他希望能提呈親戚所提供的證據。
總檢察署在准備答複過程中,接觸新加坡監獄署,核實塞蘇海是否示出傳召親戚當證人的意願。監獄署的檢查顯示,塞蘇海有意這麽做,也給親戚寫了四封信。
“在這情況下,監獄署將這些信件的副本,以及塞蘇海寫給前任代表律師的一封信,于5月10日和6月7日抄送給總檢察署。當時,監獄法令或條例沒有禁止這樣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