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上個月31日,有超過2500人因涉嫌充當錢騾被警方調查。
警方指出,錢騾問題日益嚴重,引起當局關注,因此呼籲公衆千萬小心,不要將銀行戶頭等資料隨意給他人使用,避免上當成爲錢騾。
警方昨天透露,從今年1月1日至8月31日,商業事務局和七個警署在全島展開多次行動,超過2500人因涉嫌充當錢騾,被警方調查。
錢騾一般上讓不法之徒使用他們的銀行戶頭,以接收款項或將款項轉賬到其他賬戶。錢騾也有可能只參與轉賬或收錢的部分。
警方解釋,錢騾通常是一個犯罪組織的一部分,不法之徒將錢騾分層,然後通過層層轉賬,讓款項最終回到手上時,看似來自正當收入。這也因此加大調查的難度,讓警方在追查時需要抽絲剝繭,才能找到幕後黑手。
在警方安排下,50來歲的陳姓文員昨天接受《聯合早報》采訪,敘述她因誤信網上男友,不幸成爲錢騾的過程。
她說,自己前年在面簿上認識了一名59歲的美國華裔男子,對方過後聲稱,去年2月要來我國參與一個岸外工程,但入境時出問題,受困關卡10個小時,身上的錢也被扣押。
“他聲稱自己身無分文,我一時心軟,一次又一次把錢借給他,每次轉賬2000元到5000元不等。到了10月份,我掏光積蓄,已借出8萬元。”
當陳女士拒絕再借錢時,對方糾纏不清,甚至發入院照片博同情。
男子之後突然聲稱要給她一張70萬元支票,因需要一個本地賬戶套現。但這筆“巨款”她始終沒有收到。
心軟的陳女士後來交出銀行戶頭資料,對方在今年3月至4月三次轉賬給她,每次5000元。她每一次能收下500元,並深信對方的說法,是充作對方還債,剩余的則購買比特幣給對方。
警方籲公衆不要輕易爲陌生人接收金錢或轉賬
警方發現陳女士的銀行戶頭有異常轉賬,及時介入,才避免她越陷越深。當局也說,針對陳女士的調查已完成,並已發出勸告信給她。
商業事務局局長副警監林妙卿呼籲公衆不要輕易爲陌生人接收金錢或者轉賬,因爲公衆須爲名下賬戶的款項負責。
與此同時,公衆也不應輕信一些聲稱可以獲取金錢回報的“彙錢服務”廣告,因爲在本地需要申請執照才能夠提供彙款服務。